“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愈发严重,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紧要关头,我们保山也不能独善其身。”4月6日的保山市执行工作攻坚会上,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唐云泽的明确要求,展示了保山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决心、信心。
上下齐心力破“执行难”
一直以来,法院执行工作面临“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特殊主体难碰”等五难问题,严重制约着执行工作的开展,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可喜的是,2016年,法院执行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执法局面。中央“两办”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国家发改委等44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省级层面,省委政法委牵头省级32家单位就建立云南省共同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达成基本共识。
保山市委政法委在宏观协调、个案推进上给予了执行工作巨大的支持和配合,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宣传工作,全社会了解执行、理解执行、尊重执行、支持执行的风气正在逐步形成。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共治格局逐步形成的大环境下,保山法院2016年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专项行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专项活动、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2016云南执行攻坚”活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等八个专项活动。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869件,执结3668件,结案标的7.52亿元,执结率77%。发布失信被执行人864人,司法拘留105人,罚款11万元,限制高消费178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刑罚2人,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全市法院实现了执行案件网上查控常态化、全国法院内网联动化、流程管理无缝化和执行行为规范化。
“在遵循执行工作基本规律的前提下,什么方法能解决问题,就用什么方法,只要有利于确保执行案件质量、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相互监督制约、增强执行公信力的目标实现,都可以大胆探索、积极创新。”面对全市两级法院2017年的执行工作,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邦胜提出了明确要求。
排兵布阵打好“攻坚战”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这既是我们的主攻方向,也是我们的目标任务。”吴邦胜说。
如何实现这些目标?需要采取哪些过硬措施才能确保完成任务?吴邦胜说,全市法院执行局都将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对照工作进度,排兵布阵,编织一张惩戒“老赖”的“天罗地网”。
完善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工作机制。对那些拒不申报或经核查申报不实的“老赖”,将坚决严格依法惩处。
完善落实执行网络查控工作机制。在全市两级法院均已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全面对接的基础上,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协调,实现对被执行人下落布控、人口、车辆、出入境证件等信息查询;对被执行人不动产的实时便捷高效查控。
完善执行协调联动机制。拟以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从市级层面帮助解决协调联动机制的问题,尽快建立起本地联动机制,形成执行合力。
完善推进网络司法评估拍卖工作机制。强化互联网思维,借助网络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处置力度,及时、有效兑现债权人权益。
健全完善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甄别工作机制。认定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要以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等为实质要件,以事先征求当事人意见并保障当事人异议救济权利和履行审批手续为程序要件;案件终本后,要纳入案件信息专库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被执行人名单;受案法院要依职权进行经常性财产查询,一旦法院查询到或当事人、其他人员提供财产线索要及时恢复执行,实现退出和恢复执行程序的自动衔接。
合力联手惩戒“治老赖”
面对造成“执行难”的多种纷扰,仅凭法院一己之力、单打独斗,难以根本扭转执行难的局面。唐云泽说,要整合法院内外各种力量和社会资源,形成常态化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在4月6日全市执行工作攻坚会召开的当日,保山日报三版同期刊登了中共保山市委政法委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通知明确指出,在规定日期内不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者黑名单”,并根据案情,将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广场LED屏进行公开曝光。同时签发限制消费令,会同公安、工商、银行、不动产、航空、铁路等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采取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贷款、投资、办理信用卡,禁止出国、出境、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禁止在星级酒店食宿、禁止旅游度假,子女禁止就读高档私立学校等惩戒措施,直至其全部履行完义务为止。违反法院限制消费令的,将根据情节对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予以罚款、拘留。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完毕的,人民法院将对案件予以结案,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屏蔽执行案件信息。
建立协同监管、联防联控、联合惩戒的工作机制和失信“黑名单”制度是建设诚信社会的必然举措,也是整治“老赖”的重拳。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你若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将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失信惩戒的“天罗地网”已经撒开,“老赖”们的生活将会处处碰壁,直至“寸步难行”。(傅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