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记者从河南省消防总队获悉,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等13部委《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近日,省公安厅等13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建队范围、建设标准、队伍管理、执勤训练、经费保障、考核奖惩、责任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的出台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管、养、训、用”等重点、难点问题,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意见》明确了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的范围和标准,从根本上解决了不同类型企业建队范围和标准不清的问题。《意见》明确了全省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目标,即2017年,所有符合建队条件的石油、化工、电厂等大型企业按标准建成专职消防队。
《意见》明确了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与企业专职消防队员订立劳动合同,严格规范用工制度,切实保障队员的合法权益。公安消防部门要与企业专职消防队建立联勤联训机制,将企业专职消防队纳入公安消防部门执勤训练和指挥调度体系。
《意见》明确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由组建单位负责,纳入安全生产费用依法足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