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至12月底,宁夏检察机关将开展虚假民事诉讼专项监督工作。
近年来,行为人恶意串通或者单方伪造证据、虚构案件事实、虚构法律关系、冒充当事人提起诉讼,利用诉讼活动谋取非法利益,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宁夏检察机关将通过开展虚假民事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依法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制造者、参与者进行司法制裁,促进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同时将虚假民事诉讼专项监督与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打击刑事犯罪相结合,注重查办虚假民事诉讼背后司法人员贪赃枉法等违法犯罪和刑事犯罪。
宁夏检察机关将明确监督重点,积极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有效获取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线索。对于虚假民事诉讼案件,将依法提请、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督促法院依法撤销生效裁判、调解书;发现审判活动或者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或者执行人员违法的,将提出检察建议;发现涉嫌职务犯罪或者虚假诉讼犯罪的,将及时移送侦查。
自治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区检察机关要在专项活动中注重依法调查核实虚假诉讼的证据和事实,通过强化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推进上下级检察院联动,整体推进虚假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发现、防范和查处虚假民事诉讼及相关违法犯罪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