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动真碰硬”,必须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两到三年”破除最后一道藩篱——这是人民法院的庄严承诺。
2016年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部署破解执行难问题,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提出大力推进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紧接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细化“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拓展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不动产网络查控系统功能;全面部署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强化失信惩戒措施。
至今,这场硬仗,已扎扎实实“打”了一年。
“雷霆行动”是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会战的“代号”,从2016年11月14日至12月3日的20天里,该院执行局出动法警8人次,拘留被执行人3人次,罚款2人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00余人,结案1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200万余元。
向典当公司借款50万元后没有按期归还,案件经过法院审判后将借款人张某的房屋进行拍卖并责令其立即搬出房屋,而张某未在规定期限内搬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最终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让其搬出。2016年11月15日,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多部门联动,针对4起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案件,采取强制迁出执行措施——这是乌市法院首次联动开展集中强迁执行行动。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霍城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网店店主刘某就说了3个字:“我服了”。为了躲避执行,刘某把财产转移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可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请你24小时内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否则你的支付宝账户将被依法冻结。”“冻结支付宝账户?那怎么做什么生意!”法院抓到刘某的“痛点”,他心服口服。
新疆各级法院查实情、出实招,为解决执行难和开展公益诉讼付出了巨大努力,展现了为民情怀,体现了司法改革的成效,也使群众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司法公正。
2016年自治区高院工作报告显示,自治区各级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级法院办结执行案突破11万件,同比上升44%。
过去一年,成绩斐然。那么,要真正实现“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底气何来?
从今年全国两会上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可以找到答案:
2016年,人民法院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向自身不规范执行“开刀”,全面清理积案,摸清案件底数,建立全国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办案网络平台,实现在线全程监控,有效解决消极、选择性执行;破解“查人找物”难题,与多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执行模式根本变革。
根据自治区特点,自治区高院提出:严肃处理有案不立、“体外循环”及虚假结案的错误做法;对超过6个月的未结案件建立台账,逐案分析未结原因,制定计划,确定时限;下发《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主动接受检察监督;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初步确立协作机制,下发《关于建立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机制的通知》,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全面建成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执行指挥和会商系统投入使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直联最高法的“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建成运行……
“实现执行模式根本变革”,自治区各级法院正努力将其从纸面落到实际中,攻坚克难、力破藩篱,积极回应人民呼声。
自去年年底至今年2月,伊宁市人民法院已执结案件1043件,执行到位标的3669.17万元;3月初,博乐市人民法院为9名农民集中发放被拖欠工资54万元;3月21日,伽师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兑现大会,将170万余元执行案款发放到13名当事人手中,并曝光2个法人企业和9名被执行人。
只要勇于变革,坚持落实,没有司法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王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