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4月7日上午,陈某故意杀人并附带民事赔偿一案在杨陵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刘仲屹担任审判长,与咸阳中院刑二庭庭长蔡昕、法官陈波翠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林海出庭支持公诉。
检方指控:被告人陈某因记工问题,与被害人李某发生争吵,陈某被李某激怒,连续用一截钢管用力击打李某头部后逃跑,120到达现场后确认李某已死亡。
庭审中,法官着装规范,法庭秩序井然,庭审活动有条不紊。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庭审持续3个小时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
法院院长走上审判台亲自审案,不仅能及时掌握审判一线的最新工作动态,而且充实审判队伍,使优秀的审判力量向一线聚集,有效调动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
过去,法院院长坐堂判案让老百姓“围观”称奇。如今,咸阳法院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两级法院院长、副院长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开庭审理案件已成常态。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两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开庭审理案件277起,切实让优秀法官回归审判,院庭长办案制度落到了实处。(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