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滕州市积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通过组建调解专家库、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资源优势,取得了很好的实践效果。
专家库的组建。 专家库的建立坚持 “谁主管、谁组建、谁使用”的原则,下设 三大调解、行业调解和各方参与调解专家子库。其中 三大调解 子库包括 人民、行政、司法调解员 专家库;行业调解子库包括 交通事故、城乡建设、治安管理、劳动人事、医疗卫生、国土资源等 14个部门调解员专家库;同时, 鼓励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人员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立了两代表一委员、巾帼、名人等 5个各方参与调解员专家子库。其他行业、领域,根据工作的需要,由其主管部门参照组建相应调解专家子库,逐步纳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家库。
调解专家的选聘。 专家库专家的选聘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和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的调解专家主要从相关领域在职、离退休人员中选聘,须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研究,有中级以上职称或领导岗位经验,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人员。确认入库后,统一发放聘书,任期为三年,也可以连聘连任。目前,已选聘了 632名调解专家。
专家库的使用。 一是专家信息公布。 依托建成的 “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系统平台”,设置“专家库管理”模块,将选聘的调解专家个人基本情况、从事领域、业务专长等信息录入系统平台。目前全市21个镇街、16个部门已经实现了“一网互通”,都能通过系统平台查询到所需的专家信息;同时,各镇街、部门在多元化解中心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专家信息,便于群众和纠纷当事人了解、查询和选择。 二是专家参与调解流程。 各调解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市多元化解中心进行审查认定,决定是否指派,对符合指派条件的, 3日内指派2-3名专家参与调解。各调解组织或单位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也可直接抽调本单位建立的专家子库中的专家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已申请专家178人次,中心同意指派146人次,专家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22件,化解成功率达88.3%。
专家库的管理。 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每季度对指派的专家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开展督查回访,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和群众满意度。同时,市财政列支调解专项资金预算 100万元,对专家参与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根据矛盾纠纷的复杂程度,每件给予50-300元补贴。去年以来,专家参与的矛盾纠纷补贴达12万余元,充分调动了各方面参与调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推动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入开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