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山西省太原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太原北站设立山西省首家铁路巡回审判工作点。
铁路巡回审判工作点设立后,由铁路局政法综治办和太铁两级法院共同管理,太铁中院主要通过远程立案、巡回办案、就地审理的方式,为铁路企业和职工群众提供诉讼便利,指导当事人汲取教训,规避经营风险,减少矛盾纠纷。并通过审理案件,认真分析研究铁路企业管理漏洞和缺陷,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帮助铁路企业建章立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完善内部监管机制,提高经营管理风险防控能力。在此基础上,太铁中院还将围绕铁路企业和职工群众关心的问题,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增强铁路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维权意识。
太铁中院将在其管辖范围内较大站段、重点企业建立6个巡回审判工作点,目的是打通为民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铁路法院司法服务的全覆盖。
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关中翔表示:
第一,建立巡回审判工作点是司法审判服务铁路发展的需要。提出要为铁路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全力保障铁路企业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大工程,要扩大司法服务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法院与铁路企业工作之间的密切联系,拓展司法服务功能。
第二,建立工作点的任务和目标。主要是巡回审判、法制宣传、通过调研、咨询等工作为企业提出一些合理的司法建议、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司法联络员培训机制。
第三,巡回审判工作点的工作原则和要求。主要是落实任务,不打折扣;司法为民,全心全意;持之以恒,务求实效;密切协作,不留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