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真心演绎最美“圆舞曲”的女法官
记甘肃庆阳市宁县法院刑一庭审判员刘萍丽
做“刀尖上的舞者”固然充满挑战和危险,但也不乏“跳舞”带给自身的快乐和别人的“美感”。刘萍丽就是这样一个“舞者”,在自己坚守的这方小小看台上,用真心演绎出一曲曲最美“圆舞曲”。
在庆阳市宁县法院刑一庭担任刑事法官近十年,她主审刑事案件360多件,参与合议庭审理刑事案件500多件,案件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均居全院前列,多次评为先进工作者。2014至2016年,连续3年被评为宁县“优秀公务员”,先后两次获得全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办案能手”殊荣。
请看“舞者”风采“一二三”
一个方法引领,结案效率大幅提升。作为一名刑事法官,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惩罚罪恶是她的职责。在工作中,她一丝不苟、精益求精,面对复杂的案情,为查明事实、判断证据,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白天开庭调查,晚上起草法律文书。加班加点、熬夜甚至带病工作对她来说都是“家常便饭”。为提高工作效率,她将案件依收案时间先后排列,定出时间表,按计划审结。她这种统筹兼顾,图标式审理模施,在全院得到推广,有效提升了全院的结案率。
两个效果兼顾,化解矛盾措施得力。对于每个案件,她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使审结的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被告人王某集资诈骗一案,涉案数额40多万,涉及人数27人。案件在侦查阶段王某的父亲代王某向侦查机关退款25万余元。在案件审理中,按照王某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退赃情况,可给予王某从轻处罚。但考虑到还有十几人的借款未得到归还,从轻处罚必然引起这部分人的不满。为此,她10多次给王某及王某的家属做工作让其尽力归还借款,对暂时不能归还的借款和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稳定债权人的情绪。后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宣判后,王某未上诉。各债权人也因王某竭力还款,未对处理提出异议。一起群体性事件得到稳妥处理,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种意识并重,司法为民深入人心。通过多年的刑事审判实践,她深深地认识到,在工作中只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心里始终记得群众,才能把工作做好,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为此,她牢固树立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她在审理被告人杨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因其子被电击死亡,情绪激动,提出的赔偿请求过高。针对此种情况,她努力做好被告人家属及各附带民事被告人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换位思考,并动情的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痛苦与他们每个人息息相关,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的损失是他们的责任。通过多次劝说,最终被告人及各附带民事被告人与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三步一循环的圆舞曲终会散场,但刘萍丽倾情刑事审判,真心为民的“舞者”初心不会改变,接下来的舞步只会更加精彩。(南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