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江西省抚州市全市法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在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赖彩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嘉金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英龙宣读表彰决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福海作工作报告。
会议深入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法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2016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表彰了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宣读了司法监督员名单并颁发聘任书,研究部署了2017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赖彩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来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赖彩明同时指出,要站稳政治立场,坚决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抵制和批判错误思潮和观念,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要强化担当意识,深化争创一流活动,营造积极作为、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要发扬亮剑精神,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提高工作质效,争当作风转变的排头兵。要顺应改革要求,加强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风险防控,加大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让独立行使司法权与司法权的监督管理同落实、同促进。要坚定信心决心,用好“四种形态”,坚决遏制“管线”、“人情案”、“金钱案”,始终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惩治司法腐败。要坚持严管厚爱,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为纪检监察干部创造有利条件。
赖彩明强调,全市法院党组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的高度,牢固树立抓从严治党是本质、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观念,明确责任主体,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问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严格严肃组织生活,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要加强派驻监督,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并将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立体的党内监督体系。
吴福海在工作报告中从“提升思想认识”、“深化作风建设”、“突出纪律审查”、“强化权力监督”等四个方面,回顾总结了2016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从六个方面对2017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要求: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的高度,聚焦中心任务;切实挖掘“两个责任”的深度,突出主责主业;切实拓宽巡查监督的广度,形成齐抓共管;切实加大执纪问责的力度,用好“四种形态”;切实织牢制度笼子的密度,防止“牛栏关猫”;切实锻造执纪铁军的硬度,确保忠诚担当。
会议还组织与各基层法院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会代表围绕如何做好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分组讨论。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家院领导,各基层法院院长、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万晓燕 元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