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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海南高院:已完成53项司法改革任务

2017-03-11 06:26  来源:海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周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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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5日,在其他试点省份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海南作为全国首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全面启动司法体制改革。两年的时间,立足于司改五年过渡期后要达到的改革目标,海南按照中央部署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综合配套改革路径,完成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个方面53项改革任务,形成整体效应,凝聚了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两年来,司改在海南取得了哪些成效?未来的方向在哪里?改革举措落实情况如何?3月5日,《法制日报》记者在北京采访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

  结案率位居全国前列

  记者:按照司改两个方案要求,海南法院试点工作已走过两年多的历程。目前,改革进行到了哪步?

  董治良:两年来,立足于司改五年过渡期后要达到的改革目标,海南按照中央部署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综合配套改革路径,已经完成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个方面53项改革任务,形成整体效应,凝聚了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干警队伍稳定,审判效率提高,结案数和结案率双双上升。

  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9万余件,在司法改革后法官员额减少31.7%,业务量增长27.73%的形势下,结案率达96.61%,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记者:这份成绩单直观反映出海南法院司法改革带来的可喜变化,那么,在法官身上有何具体体现?

  董治良:目前法院出现了这样的现象:过去评查法律文书质量,院庭长提出要为法官把关,往往会引起一些法官的不乐意;司法改革后,年轻法官却开始纷纷要求资深法官帮忙“看看”。司法改革前,责任大家分摊;改革后,法官责任明确具体到人,有些法官在签发裁判文书前要仔细看五遍,还要请其他法官看两遍。

  法官普遍反映,改革后,责任重了,压力大了,办案更加谨慎了。2016年,海南法院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每名员额法官都会被抽到10件案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引发涉诉信访、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被列为重点评查范围。相关报告数据显示,此次全省共评查案件8552件,未出现不合格案件。

  构筑防范干预案件的堤坝

  记者:司法责任制改革,真正实现了将司法权放给法官,但也有人担忧,放权之后是否会带来法官权力过大不受约束?

  董治良:海南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伊始,就有一些主审法官表示,要自己负责,可办案时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尚不十分明确。对此,海南高院于2015年7月下发《海南省法院司法责任制职责清单(试行)》,明确规范了审判权运行中的主审法官等各类人员的权责范围。

  分工更加明确,责权更加明晰。海南法院下定决心放权,并采取了一些措施:统一实施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合议庭主导办案制度,改变了以往层层把关、逐级审批方式。主审法官和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对审委会讨论案件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审委会只讨论决定死刑,抗诉,再审和重大、疑难、新类型等四类案件;建立院庭领导办案责任制,将院庭长编入合议庭,直接参与办案,并对办案指标进行了量化。

  此外,为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海南高院还制定出台了相关防范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文件,构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制度堤坝”。截至目前,全省法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为零。

  记者:改革后,院庭长不再对案件进行审批,法官有了自由裁量权,如何避免同案不同判?

  董治良:客观来说,院庭长不再对案件进行审批,法官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但随之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例如,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足,怕出差错,或担心改判和当事人投诉,不敢下判、以调拖案等现象时有发生。这集中反映出一些法官怕担责任、不敢下判,背后的原因是实力不足。

  基于此,海南高院在全省法院建立起案例指导制度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一是以精选出来的案例作为样本,编印形成《海南法院类案参考》,供海南三级法院法官在审判实务中参考;二是由有工作经验的、业务能力比较强的资深法官组成专业法官会议,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如果对自己承办案件把握不准,可以提请分管的院庭长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对案件进行研究,让主审法官能够“借脑”。2016年,全省法院共召开法官会议325次,讨论案件980件,建议采纳率82.3%。

  人财物省级统管

  记者:问一个具体的问题,改革到现在,人财物方面的情况如何呢?

  董治良:2016年,海南法院全面实现了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的省级统管。自2015年1月5日司改启动以来,当年7月1日,全省法院实现了财和物的省级统管,三级法院全部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由省财政厅直接管理,去年11月,实现了省以下法院人和编制的省级统管。海南省高院协助制定出台《海南省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省级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干部管理实施意见》。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完成了全省法院初任法官等级补充确认和晋升法官等级补充确认806人次,在全国率先兑现“两院”干警工资、奖金、审判津补贴,出台法官延迟退休制度,充分发挥优质审判资源作用。配合省机构编制部门完成市县法院机构编制移交省级统一管理各项工作。在干部管理方面,积极提出意见建议,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出台法官、检察官选任办法和招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实施意见,为深化“司改”提供制度保障。

  2017年是改革深化年

  记者:两年走来,海南的司改目前处于什么阶段?最困难的时期是否已经度过?

  董治良:如果说2015年是司改的起步年,2016年是攻坚年,那么2017年就是深化年。两年走来,我们在4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第二轮法官选任也即将开展。应该说,海南司法改革已经度过最困难时期,随着各项举措深入落实,改革红利将不断显现。

  不过,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仍有不足和差距,司改后一些法官庭审驾驭、文书撰写、法律适用、群众工作能力不足;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收案持续增加且不均衡,办案压力持续增加;欠发达市县法院进不了人、留不住人等等,这些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记者:2017年,海南法院司法改革的整体思路是什么?

  董治良:今年,我们将依托科技创新,实现范式推进司改。司改五年过渡期满,法院要建立起以审判为中心的社会主义诉讼制度,必须以科技为助力,加强宏观谋划,依法改革,整体推进,防止改革措施出现碎片化效应。例如,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基本完成信息化主干项目,打造资源共享的全省法院办案办公信息化平台;及时总结环境资源、执行、家事、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经验,全面推开形成示范化、规模化效应。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全面推行繁简分流,继续扩充“类案参考”,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升司法能力,统一司法尺度。

  2017年是海南司改的巩固年,海南法院将立足司改五年过度期满要达到的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社会主义诉讼制度目标,防止改革措施出现碎片化效应;提升司法公开透明度,倒逼司法作风建设;协助制定法官惩戒实施办法,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防止有权就任性;立足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两微一网一线”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司法便民利民。

  数据说话

  结案率96.61%

  在司改后法官员额减少31.7%,业务量增长27.73%的新形势下,海南法院紧紧依靠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突出问题导向,及时跟踪补齐短板,合理调配全省现有审判资源,探索出一条内部挖潜、增速提效的路子,通过建立健全审判管理机制、推行审判绩效考评、发布类案参考、成立专业法官会议等措施,有力推动审判质量效率的整体提升,结案率连续两年上升,2016年结案率达96.61%,同比上升0.25个百分点,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院庭长办案4.9万件

  2016年,海南省法院院庭长主办审结案件49201件,同比上升47.24%,占同期结案总数的31.99%。自2015年3月以来,海南省三级法院院庭长结案数占比已达到41.04%,“司改”以来,院庭长回归一线办案成常态。法院领导回归审判活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的举措,不仅使优质审判资源重归审判一线,还充分发挥了院、庭长作为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调动年轻法官工作热情,有效解决审判任务繁重、审判压力大的被动局面,这是海南法院审判权去行政化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

  入额法官人均办案151件

  2016年,全省入额法官人均办案151件,相较于2012年法官人均办案数增加98件,法官办案最多的海口龙华法院法官人均办案493件。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海南法院以问题为导向,多措并举解决案多人少问题:合理调配全省法院现有审判资源,增加书记员、协警等聘用人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着力多元化解决纠纷。2016年,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27102件,同比上升38.3%;诉前化解矛盾纠纷9945起,基层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纠纷7578起,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3727件。在陵水等试点法院设专职调解法官,聘请“乡贤五老”为调解专员,2016年共调解案件2378件,调解成功率82.7%。

  当场登记立案率95.38%

  2016年,海南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为95.38%。自2015年5月1日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海南省法院积极部署,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使人民群众寻求司法救济的渠道更加通畅,使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行使更加便捷,让更多的社会矛盾在法治的框架内得到化解。

  目前,全省法院已普遍建成提供“一站式”服务的诉讼服务中心,实现法院数据中心与诉讼服务平台、天涯法律网、移动终端APP、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的融合对接,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和查询相关信息。一审案件立案从接受材料到办理完立案程序的时间平均缩短到10分钟以内,基本实现立案“零门槛”。

  公布“老赖”名单8000多条

  2016年,海南省法院通过多种形式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户外广场等平台或场所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8759条,748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失信“黑名单”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充分运用司法强制手段,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共对326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罚款100万元,并以涉嫌拒执罪向公安机关移送30案33人,已判处刑罚4案4人。

  海南省法院大力加强执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建设,一方面通过网络专线自动向各执行联动部门推送被执行人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现信用数据信息共享,另一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信用监督、警示、惩戒机制建设的精神,出台实施意见,加快省内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和信用惩戒机制建设,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参与和支持,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关注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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