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家事审判改革势头良好
共审结一审家事案件35848件,调撤结案21758件,调撤率达60%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全区法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据介绍,截至2016年底,全区14个市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势头良好,共审结一审家事案件35848件,调撤结案21758件,调撤率达60%。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有效化解家事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儿童、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
据介绍,2014年,全区部分基层法院开始进行家事审判方式与规则的尝试探索。随后,自治区高院先后下发《关于适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问题的解答》,并出台《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改革的试点意见》,有力有序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1月,自治区高院成立了家事少年审判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高院院长黄克多次听取汇报并亲自部署改革工作,明确要求将家事少年审判改革工作列入全区法院年度工作重点抓紧抓好,力求打造出广西特色,走在全国领先行列。各中院及基层法院大多数成立了家事审判改革领导小组,由院长或者分管院长担任组长,有的县市升格为由副书记或政法委书记亲自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
各级法院积极建立家事法庭、巡回法庭及家事合议庭,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配备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功底、较丰富审判、调解经验和家庭生活经验的法官,以及具有较强心理疏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的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心理(婚姻家庭)咨询师,妥善处理各类家事纠纷;加强硬件设施的改造升级,在法院建立符合家事案件审判特点及需求的家事法庭、调解室、儿童观察室或活动室、心理辅导室,与当地妇联、民政部门建立惜缘工作室、庇护中心、探视中心等专门场所。目前,全区各级法院共成立家事法庭69个(其中独立编制2个),家事巡回法庭81个,家事合议庭147个,调解室114个,探视中心36个,庇护中心18个;设有家事独任法官332人,聘请专门的调查员723人、人民调解员540人、心理咨询(辅导)专家76人。
此外,全区各级法院还积极探索家事审判工作规则,不断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截至目前,全区已有7个地级市建立了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各级法院通过与多部门合作构建工作联动机制,已形成全方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新局面,开启了全面维权维稳工作新格局。各级法院扎实有效推进反家暴工作,截至2016年12月,全区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4个,除2起施暴人因为不终止家暴行为被拘留外,尚未发生严重违反保护令构成犯罪的案件。(卢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