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基础,保证了家庭的和睦,才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福建三明中院不断探索少年家事审判的“和”艺术,以春风化雨的温暖关爱着每一个普通家庭。2015年以来,三明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少年与家事纠纷案件7199件,结案6934件,结案率96.32%。其中,民事案件调解2528件、撤诉1610件,调解撤诉率63.7%,实现案结事了、家睦人和。
“和”则可亲:打造专业审判团队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巨大转变,对婚姻家庭的经营也提出新挑战。逐年增长的家庭纠纷案件,不仅破坏家庭和谐,还祸及孩子健康成长,诱发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为此,2015年初,三明市中院正式挂牌成立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将家事审判融入少年审判中,最大限度地整合司法资源,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此后,全市12个基层法院的少年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也陆续推进。目前,全市共有少年家事审判法官40人,他们不仅精通法律,还具备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审判工作步入专业化管理轨道。
为更好地提升少年与家事审判工作水平,2016年该院还出台《少年与家事审判标准规范》,进一步归纳涉少与家事审判的阶段性成果,总结裁判方法和标准,开启了少年与家事审判工作的“三明模式”。
如今,走进三明市中院少年与家事审判法庭,只见白色爱心造型的审判桌前,审判席、公诉人席、辩护人席与被告人席紧紧连在一起,构成一个爱心的形状,后方墙上的国徽高高挂起,房间四周摆满了绿植……不禁让人感受到亲切与放松。
据少年与家事审判庭负责人郭婕介绍,该法庭以“圆梦幸福、爱心审判”为设计理念,整个法庭以白色为主调,营造出温馨安宁的氛围,让原本怒目相视的当事人在这里放松心情、拉近距离。审判桌设计为心形,中心为中国地图,配以三个人形拉手,意为通过融合多方的合力,勇于承担起教育、感化、挽救祖国未来的责任,促进家庭和谐的使命,实现少年家事案件的“圆心圆缘圆家圆梦”。
“和”则有力:构建多元调解机制
“家事案件包括离婚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等。这些纠纷案件具有强烈的伦理道德色彩,法官不能一判了之,促成当事人之间恢复感情、消除对立、实现和解才是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郭婕坦言。
为此,该院除了挑选善于进行心理疏导沟通的法官、人民陪审员组建少年与家事审判团队,还与公安、检察、司法、妇联等单位联动,建立少年家事调解委员会,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协助配合法院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同时,专门选聘一批经验丰富、善做调解工作的群众担任少年家事调解员,帮助法官开展家事调解工作,形成家事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格局。
2015年,章某以3个儿子不赡养为由诉至法院。受理后,法院组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3个儿子每月定期给付赡养费,医疗费用凭实际发票平均分担。但2016年3月,章某以被告不支付赡养费、住院费为由申请强制执行。
“从法律角度说,儿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从情理上讲,父母辛苦把你们仨兄弟抚养成人,如今老了,你们也应该报答、孝顺老人……”法官、民警和家事调解员从法律、亲情、道德等多角度入情入理地予以说服教育,3名被执行人当即表态会克服困难准时给付、切实尽到赡养义务,一家人和好如初。
“联合行政、司法机关等多方面力量,构建起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在攥指成拳、聚合出击中实现定分止争。”该院分管少年与家事审判工作的沈小放专委对多元化调解机制做了这样的评价。值得一提的是,在多元化调解中,该院也引入心理辅导介入制度,在当事人许可的情况下,请来专业心理咨询师为他们进行心理评估、咨询和疏导,努力解开心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家睦人和。
“和”则能动:注重科学审理模式
“我丈夫总觉得我和其他男人有来往,为了这事经常打骂我,我都快崩溃了。我想离婚,你们帮帮我吧!”不久前,女子范某来到三明市中院,边哭边对法官说道。法院受理当事人的诉求后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确定范某正在遭受家庭暴力,并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夫妻之间应和睦相处、互相爱护。作为丈夫,更应该关心了解体贴妻子,而不是暴力殴打……”随后,在妇联和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法官在向被申请人孙某送达人身保护令,同时对其进行训诫教育。见孙某后悔不已并认真写下保证书、承诺以后不会再殴打妻子,法官认为这段婚姻仍有和好的可能,经夫妻双方同意,给了他们3个月“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法院积极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并得知丈夫孙某的态度有明显转变,妻子范某也接受丈夫的道歉,双方重归于好。
“家事法官不能是冰冷的‘审判机器’,而要成为问诊家事纠纷的‘熟练医生’,更加注重司法能动性和科学性。”郭婕说,自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后,三明市中院要求少年与家事审判庭法官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有效甄别区分“婚姻死亡”与“婚姻危机”,并采取分阶段审理的科学方式。对感情已经破裂的“死亡婚姻”,依法尽快判决离婚,以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若是“危机婚姻”,则采取多元化调解、设置婚姻冷静期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挽救修复夫妻感情,维护家庭和谐。
“和”则有爱:提供人性司法服务
家庭暴力永远是家事审判绕不开的话题。为给家暴受害者提供及时救助,2016年初,三明市中院联合妇联共同成立三明市反对家庭暴力联动中心,引进社工力量为受害者提供紧急庇护、心理疏导、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等服务。
“我丈夫说要打死我,怎么办?”不久前,一名女子来到该联动中心寻求帮助。该女子长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根本不知如何应对。随后,社工通过“法官在线”联系三明市中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法官,指导女子进行家暴证据固定以及起诉离婚事宜。为避免女子回家后再次受到伤害,法官建议她暂住在三明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儿童庇护中心,并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其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因被家暴产生的消极情绪。
“在我最困难的时候,能够得到你们的帮助,真的很感激。”近日,该女子接到法院离婚判决,不停地向法官和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此外,由于少年家事案件具有私密性,且涉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该院还制定涉少审判与家事审判不公开审理制度和财产申报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除当事人合议公开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等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不公开审理家事案件。同时,在进行立案时,要求当事人如实填报《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全面准确申报夫妻关系存续期形成的财产状况,防止夫妻中处于经济强势地位的一方通过隐匿、虚报家庭财产的方式损害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们遭受了家暴,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看到其他人遭受家庭暴力,我们又能怎样帮助她?”这是2016年8月,该院法官为各县(市、区)妇联干部进行“建设法治三明.巾帼在行动”暨反家暴工作专题培训的场景。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提高群众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可以从源头上将涉少与家事纠纷伤害降到最低。为增强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该院经常开展反家暴宣传普法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有关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增强互动性与趣味性;邀请妇女代表、在校师生和各界群众参加庭审旁听、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将法治春风吹遍每一个角落……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近年来,三明中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不断转变审判职能,开展多元调解,注重科学审理,延伸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家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记者黄丽青 通讯员 郑建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