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起拍卖合同纠纷案件在第二法庭开庭,与以往不同的是,审判长是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映枢,这是他作为入额法官公开开庭主审的第一件案件,也是昭通中院2017年入额法官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第一件案件。
今年以来,昭通中院坚持贯彻落实好《云南法院院庭领导办案规定(试行)》,实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挑选典型性、代表性的疑难、复杂案件和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来办理,有效强化对司法办案工作的亲历、指导和监督,并以此推动员额法官直接办案成为工作方式的新常态。
为确保此次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加以坚持和落实,该院还将院领导办案纳入绩效考核,研究出台《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绩效考核与奖金分配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院长每年承办一定数量的案件,常务副院长审理案件一审不少于1件,二审不少于4件,副院长审理案件一审不少于1件,二审不少于8件,并将院领导所办案件的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等办案指标纳入考核办法,努力为普通法官开庭办案作表率。
据悉,自去年11月员额制改革完成后,昭通中院迅速行动,坚持“入额法官必须在业务部门、入额院领导必须亲自办案”,把院领导带头办案作为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升执法公信力的第一要务,通过让有办案能力和经验的院领导回归一线办案常态化,极大地带动了昭通中院全体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办案积极性,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促进了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提升。(杨林 陈萍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