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24日召开的新疆伊犁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伊犁州在全疆率先部署推行河长制。这标志着伊犁州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也意味着伊犁河等河、湖将有更好的保护措施和更严格的管理制度。
伊犁州在全疆率先部署推行河长制后,将首先确定河湖分级名录,这表明,近期各县市将在水利普查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河流湖泊现状,对河湖健康状况作出准确评估;尽快提出需由县市、乡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
此外,部署推行河长制后伊犁州将注重加强分类指导。由于各县市水情不同,发展水平不一,河湖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也不尽相同,所以对生态良好的河湖,将突出预防和保护措施;对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湖,将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加强水污染治理、节水减排、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对城市河湖,将处理好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着力维护城市水系完整性和生态良好;对农村河湖,将着力保护和恢复河湖生态功能。
据了解,河长制实施后,将逐级逐段落实河长。各县市将明确本行政区各级河长,以及主要河湖河长及其各河段河长,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工作职责。同时,建立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综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