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专审“家务事”的女法官
羊木女子法庭内的家事法庭
“你好!最近生活状态好吗?虽然这句话是废话,我们也已经知道你自开庭过后就变得不言不语,情绪低落,但是站在关怀角度,我们希望你能感受到我们对你的关心……我们也知道你情况颇为特殊,虽然判决结果不是你想要的,但我们也只能遗憾地通知你事实如此,请你坚强勇敢面对。”信纸上的话语仿佛来自老友的问候,很难想象,这是一封附在法院判决书后的信件。
2016年10月,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的男子孙宏因吸毒,被其妻起诉到羊木法庭要求离婚。尽管孙某主动要求强戒,认错态度真诚,但还是没能挽留住妻子,法院依法判决两人离婚。
判决后,孙宏在强戒所里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一同收到的,还有这封1500字的长信。在判决书如铁一般的凿凿言辞背后,却附着一份饱含关心和鼓励的温情。而提笔撰写这封信的,正是羊木法庭审理此案的女法官。
记者来到羊木法庭,了解了8年来女法官们以法律人的严谨公正和女性特有的细致温柔,化解“家务事”的故事。
法官寄语中的人文关怀
羊木镇位于广元市朝天区西陲,地处川、陕、甘三省交界处,地理位置偏僻。2009年,广元市朝天区法院成立了第一个也是目前广元唯一的女子法庭——羊木女子法庭。2015年,羊木女子法庭成立家事法庭,管辖朝天区范围内所有婚姻家庭纠纷。目前,该法庭共有法官2名、书记员1名、法警1名、心理辅导志愿者1名,除法警外,均为女性。“孙宏这个案子,他妻子到法院起诉了两次,我们判下来这已经是第三次了。”庭长汪叶告诉记者,孙宏同妻子分居多年,且有吸毒情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判决下来后,我们怕孙宏想不开,就给他写了这份法官寄语。”
事实上,孙宏并非收到“法官寄语”的第一人。自2015年羊木镇法庭成立家事法庭以来,因家事闹上法庭的夫妇在收到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后,都会发现这样一张“法官寄语”。“有些话在判决书里可能不好说,所以就通过这样的方式鼓励当事人勇敢面对生活,避免当事人走极端。”汪叶说。
记者在已经存档的判决书中看到,几乎每一份判决书背后,都附有这样一张寄语。在一份老夫少妻的家庭纠纷判决书后面,法官写道:“作为稍微年长的丈夫假如能够好好爱护自己的小妻子,而不是常年对其进行家庭暴力,那么屋中有娇妻,膝下有儿女何尝不是一个男人一生最大乐事?”
家长里短下的温情审判
“过去我们审案子,按法条来就行了。两夫妻来离婚,我们按照婚姻法第32条——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也就离了。”汪叶说,“可实际上,婚姻不单单是两个人的事儿,离了,老人怎么办,孩子怎么办?审理家事案件之后,我们才开始逐渐注意到这些。”
2015年,羊木镇法庭成立家事法庭。同年,一对夫妇来到法庭诉请离婚。经法庭调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然而,主审法官注意到,夫妇两人还有一双儿女,其中大的正上初一,小的才刚上小学二年级。当时,夫妇俩都没有要抚养孩子的意愿。如果就这么判决二人离婚,两个孩子的生活就没有了着落。经过家事法庭长时间的调查和调解,男方最终表示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法庭这才判令二人离婚。
此后,羊木镇法庭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都会告知双方当事人,要考虑到孩子的感受,尽量不要让孩子和父母之间产生隔阂,为以后的赡养问题埋下隐患。
有的放矢的情感调解
“其实很多当事人来法院闹离婚,都是一时冲动。”作为羊木镇法庭的另一重点工作,常年的家事调解让女法官们积攒下了不少心得。“我们庭里的90后都还没谈恋爱,94年的小夫妻就已经跑到我们法院闹离婚了。”汪叶笑着说,面对不同年龄层的纠纷,她们有不同的调解策略:“有的90后其实双方感情很好,走到这一步很多时候是受父母的影响,比如94年这一对,男方母亲嫌媳妇儿不够贤惠,女方父母嫌男人没本事赚不到钱,这种情况你只调解当事人双方肯定是不行的。80后的夫妇相对来说就要成熟一些,而且很多都有了孩子。这个时候从孩子入手,唤起他们对家庭的感情则是更好的选择。”
四川法制报记者鞠天敬 田志林 曾晶菁 蒋京洲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