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建设、 高效率应用、 高水平管理,自2014 年以来,山东济宁市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3年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掀起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高潮,因此带来的是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重视建设 亮点频呈
2014年以来,济宁市公安机关通过分层次、分警种地开展全范围、多渠道的执法培训,不断强化养成教育,促进民警执法能力的提升。为完善执法标准体系建设,公安机关出台小案现场取证“ 14 字口诀”、规范立案“四个必须”“依法处置涉访违法犯罪行为30 问”等137项执法制度、执法标准,有效实现了各个执法环节的衔接和协调,使各执法岗位上的每一个执法事务、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开展执法场所改造升级活动。济宁市233个办案场所共计投资3708 万元,增加功能用房366间7240 平方米,全部达到“标准一流、贴近实战、规范安全”要求。
执法规范化建设频创亮点。以网上实时考评、个案考评、专项考评为载体的“阳光执法监督”动态考评机制更加完善,被公安部列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工作内容;“问题导向”工作机制、“三进”“五不审”“立办结案”、执勤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被人民公安报等多家新闻媒体专题报道;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在全省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省内外106家单位来考察学习。执法制度越来越健全,带动和培养了一批执法骨干,其中市中区分局于2016年10月31日被公安部命名为新一轮“全国执法示范单位”。
全警联动 整体发力
该局始终将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杜绝问题贯穿3年提升工程,并有针对性地出更硬的措施、建更严的制度、推更优的机制。连续3年开展执法问题整治活动,逐个单位筛查、逐个案卷核查,有效解决了案件办理、执法管理中存在的老问题屡纠屡犯、新问题层出不穷的现象,这一做法被省公安厅列入2014 年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措施。对全市233 个执法场所,实行“一单位一方案、一方案一审核”进行改造升级,按照每个单位的硬件条件,办案需求,逐所逐室进行精细设计,把功能室细化到间数、平方米,把设施配置细化到件数、型号,把图文像表细化到格式、质地,避免自降标准、错误建设,确保一次投入,长期应用,有效解决了建设标准低、设置不合理、办案办公混用、功能室不齐全等问题。
开展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实现了对从警情到结案的全程跟踪监督,有效根治了有案不立、不作为、慢作为现象,推出的受立案制度“四步工作法”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充分认可。开展轻伤害案件办理专题辅导,采取视频培训的形式,针对伤害类案件办理的实体、程序、取证及关键环节,对全市4000余名民警进行了讲解答疑,有效扭转伤害类案件办理不规范、取证不及时、引发问题多的局面。
科技支撑 提升效率
积极适应信息化、动态化条件下执法工作的需要,始终注重将信息支撑、科技创新,作为3年提升工程的“助力器”“增效机”,探索研发了多项平台系统,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插上腾飞的翅膀,产生了巨大的效益。研发建设“济宁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平台”,与全省“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相对接,在受案环节将报警、接警、受理、分派案件全流程监督,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
在办案环节将人员信息化管理、轨迹视频管理、电子审讯管理、音视频证据图像管理、远程指挥管理融为一体,实现了“嫌疑人信息自动获取调用、法制民警远程监督、执法活动轨迹视频无剪辑自动生成、远程电子示证”等功能。并对易出现执法问题的环节,如立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拘、逮捕、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补充侦查、行政案件办案期限等,在法定时限的70% 届满前,通过手机短信和办案系统警示提醒两种方式,发送给办案单位负责人和办案民警,要求其反馈并整改,依托信息助力,实现科学管控。
研发建设“济宁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案件被(侵)害人可通过互联网终端查询、公安机关综合服务大厅内触控查询机查询两种方式,通过对受立案、案件进展等相关信息的了解监督,实现了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由形式公开向实体公开、由选择公开向全面公开的重大突破,架起了济宁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和案件质量的“监督岗”,规范了权力运行,畅通了监督渠道。投入资金500万元,为济宁各派出所配置了高磁盘容量的执法记录仪采集台,民警出警后只需将执法记录仪连接采集台,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即自动上传、自动清空、自动充电,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