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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綦江区检察院:抓党风廉政敢于亮剑 立检为民力求见实效

2017-02-28 21:42  来源:重庆长安网  责任编辑:黄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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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

  近年来,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求真务实,敢于对歪风邪气亮剑,狠抓了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管理、监督、问责等各项工作。该院先后办理纪内案件线索13件,问责处理37人次,公开澄清保护院检察人员5人次。

  5年以来,綦江区检察院在该区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考核中名列部门前三,2010-2012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廉洁教育重实效

  “要立检为民,首先要做到大公无私,不图私利,对党和人民做到问心无愧,心净则明。”綦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邓正平时常提醒身边干警。

  该院检察长带头,以上率下,每年结合中央要求和反腐新形势,坚持给党员干警上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并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检察大讲坛、岗位素能培训和“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抓了党员干警的政治纪律、理想信念、执法为民、党规党纪、廉洁从检、公正司法等廉洁教育。据了解,该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教活动,广泛开展了“党在我心中”“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把住大节、守住关节、注重细节”“忆长征、倡节俭、守纪律”等15个主题教育活动,收到了明显效果。通过读廉政书、办廉政案、讲廉政故事、唱廉政歌、发廉政微信、看廉政专题片、办廉政专栏展板等形式,在全院大力营造了廉洁从检氛围。

  廉政管理重规范

  该院从抓制度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入手,先后制定完善了党组会、检会委、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实施意见,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评价考核办法,检察长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廉政约谈制度,述责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案件评查分析通报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18个配套管理制度,重申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0条、重庆市“八严禁十二不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27个纪律规定。充分依靠廉政管理平台、案件管理平台、“两个责任”管理考核平台,加强了网上学习、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考评和各条线的日常教育管理。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建立了“124333”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通过政治引廉、班子带廉、教育倡廉、办案促廉、制度保廉等一系列举措,努力打造“忠诚、为民、责任、担当、清廉”人民满意的检察官队伍。

  问责查处重治本

  该院按照中央和上级“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运用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手段,通过监督执纪问责,强化了检察人员的政治生态、廉洁生态,继续保持了检察人员执纪执法高压态势,守住了检察人员“忠诚干净担当”政治纪律底线。党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从分解落实责任上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从严管严教上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组围绕“三转”,聚焦主业,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狠抓了纪律作风建设和案件线索问责查处工作,通过廉政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教育警醒震慑检察人员公正司法,廉洁从检。该院党组结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区纪委一届六次全会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五个好、五提升”总体要求和检察中心工作,提出并启动了“一二三三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思路,继续强化全面从严治检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积极探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从严治警重责任

  该院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廉洁从检和从优待检各项工作,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全发力、廉政教育全员化、监督执纪全覆盖,确保检察人员规范执法、公正司法、严格履职,全力提升检察机关凝聚力、战斗力、保障力、公信力、监督力。

  采取院班子、各部门、干警和家庭四级联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廉洁承诺卡,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务求取得实效。党组及班子成员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切实增强主体意识、明白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纪检组及纪检监察室强化监督责任,提高履职能力,协助党组抓好责任清单分解落实,完善监督制度,强化责任追究。通过上廉政党课、观廉政片、签廉政责任书、办廉政案件、读廉政书、讲廉政故事、发廉政短信等系列活动,努力营造公平正义、廉洁从检良好氛围。围绕廉洁教育,每季度确定一个教育主题,组织开展1次读廉政书籍系列活动,2次廉政党课教育,3次社会助廉活动,4次部门干警廉政约谈,5次以上廉政电教片(案例)观看或讨论。

  以开展“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系列活动,通过廉政建设“五自”软件管理平台、案件管理监督平台、阳光检务工作平台、纠风专项治理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检察人员作风效能建设。适时开展专题教育、专题讨论、专项检查、专项督察、专题调研,强化从严高压态势,强化“六大纪律”,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坚决纠正“四风”,解决作风不实、工作不实、司法不公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素能培训和执纪能力提升,定期研判总结全院反腐倡廉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充分调动和发挥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依纪依法监督履职的作用,全年开展专项执纪检查不少于4次。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和纪律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廉政约谈、督察通报、述责述廉、工作报告、规范检察权力、组织处理等一系列“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

  依托检察内网,探索建立检察权相互监督制约工作机制,实行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督促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早提醒、早预防、早教育、早处理。严格执行“一案双查”问责制度,凡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高检院十五条禁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重庆市“八严禁十二个不准”等纪律规定,未按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被上级点名通报批评的,除追究责任人员和分管领导相关责任外,当年度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给予三色预警、诫勉谈话、调离岗位、考核奖惩等处理。因失教失管失察,部门班子成员和分管人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廉洁从检相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一岗双责”,发生泄密、重大舆情、重大事件,以及检察人员违反相关纪律规定被群众投诉,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责任错案的,严格按照相关问责处理程序,严肃追究相应的责任。

  问题导向重纪律

  该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谈心谈话、廉政诫勉约谈、三级干警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严肃处理等形式,切实加强检察人员事前、事中、事后教育管理,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检察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

  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执纪理念,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主体的作用,通过加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规范检察人员执法办案行为,强化严抓严管从严治检责任,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全面加强内部日常监督管理,扎紧制度这一笼子,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按照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管理的要求,采取“1+X”检务督察、“4+X”大件物资采购、四联四创、管理再管理、检查再检查、监督再监督等形式,强化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落实。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苗头性问题、一般性问题,通过廉政管理系统,适时实行“红、黄、蓝”三色预警管理,并进行跟踪督办。

  拒腐防变重成效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切实开展好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检察人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特别要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重庆市检察机关司法责任追究办法》等内容的学习贯彻。分部门、分支部,开展好“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争做全面从严治检忠诚卫士”,“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我为党旗检徽增光彩”,“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争做廉洁从检表率”等4个专题学习教育。经常性抓好“底线教育”,全面筑牢检察人员的思想防线。全年检察长带头开展廉洁从检教育不少于4次,必要时邀请上级领导或专家举办一场廉洁从检专题讲座,组织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一次检察人员警示教育。围绕自我教育、自我防控、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考核“五自”管理平台,运用科技加制度,强化内部各条块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强化网上考勤签到、网上请假、网上学习、网上管理、网上监督、网上采购、领导督导、知识测试、阳光检务公开、办案风险防控和内部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全年开展网上学习不少于2次,知识测试不少于2次,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进一步抓好检风检纪督察、述责述廉评议、重大事项报告、外出请假报备、廉政约谈、案件质量抽查、专项治理、信息调研等重点工作,确保检察权高效、公正、廉洁运行。全年检务督察通报不少于6期,廉政约谈覆盖率达100%,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率达100%,专项治理整改率达100%。

  内部监督重强化

  “近年来,綦江区检察院组织开展检务督察173次,发出督察通报103期;整改不规范司法行为32个;人民群众综合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均在93%以上。同时,该院还建立了“1+X”检务督察工作机制,由院领导带队,会同值班人员、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不定期对检察人员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党规党纪、检风检纪等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和纪律检查。每逢节假日,加强对政务值班、办案安全、警车管理、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的督察力度,较好地保障了廉洁过节、廉政办案和政令检令的畅通。”该院纪检组长曹芸苹介绍说,每季度由专委分条线牵头,会同案管中心,组织对六大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案件质量抽查分析通报。由纪检组牵头,组织对各类案件质量、工作纪律、办案纪律、法律文书公开等开展回访监督和抽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通过对零记录报告、记录承诺、监督问责等制度的执行监督,确保了案件办理的公正性和检察人员的廉洁性。

  通过参加该院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和检务督察等方式,对党章、党纪条规、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等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监督的首要任务。采取案件评查、案件回访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改变案件性质、撤销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人财物的重要决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不廉洁行为等进行重点监督。继续坚持值班领导带队周督察、纪检监察月抽查、检察长随机督导、廉政监督员明查暗访等监督制度,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高检院十五条禁令、重庆市“八严禁十二不准”、以及检察政治组织纪律、办案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从检规定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开展检务督察不少于12次,自侦案件回访监督率达100%,个案监督率达5%~10%。开展“司法护民生、检察在行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了群众的满意度。(记者 周喜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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