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太原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对山西省最大的涉盐案8名当事人分别作出刑事判决。该案主犯郗某某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晋中盐务分局与市公安局食药支队联手查获了一起生产假冒小包装食盐的案件,案件涉案各类假冒、伪劣食盐700余吨,案值将近150万元。不仅危害晋中食盐市场的安全和碘缺乏病的防治,而且波及到太原、大同、阳泉等地的食盐市场安全。通过8个多月的时间,执法人员赴4省20个市县进行调查取证,共侦查核实各类线索400余条,移送起诉11名犯罪嫌疑人。
此案是山西省新中国成立以来涉盐数量最多、加工机械设备最先进、假冒品种最多的特大制、售假冒食盐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