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午,河南省司法厅和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推进工作会,对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肖余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效录出席会议并讲话。
肖余生指出,从人民群众中选任人民监督员,是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司法活动,健全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重大制度设计。去年以来,省司法厅积极行动,加强调研、沟通协调,为顺利推进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做了充分准备。
肖余生要求,下一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严把选任条件,规范选任程序,确保人民监督员素质能力符合监督工作需要;科学设定培训内容,丰富完善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的知识体系,教育引导人民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启动监督程序,确保人民监督员按时参加案件监督评议,严格落实随机抽选机制,尽量扩大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的覆盖面;健全考核制度,全面提升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与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提高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肖余生强调,在当前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研究到位,虚心向检察机关学习,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关心;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提高选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田效录对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下一步,省人民检察院要继续加强与省司法厅的沟通衔接,共同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会议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马占锋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