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定评,日前,最高检察院决定命名10个基层检察单位为“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北京市海淀检察院名列其中。
经各级检察院自下而上层层推荐,人民群众网络微信投票,各省级检察院及高检院机关厅级单位投票评选,评审委员会公开公平公正定评,最高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命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检察院、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10个单位为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
最高检察院号召,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查人员要向“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学习,学习其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意识,始终坚持群众满意标准,坚守公平正义追求,始终做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坚定守护者,为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