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物证“说话”
——记者探秘青海省海东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曾有人把DNA鉴定比为“人生的大戏台”。有人说DNA鉴定成了“婚姻的杀手”;有人说DNA鉴定是“血缘关系的试金石”。现实中,DNA鉴定或许扮演着多种多样的角色,但在刑事案件中,它扮演的角色不可或缺,下面就让我们跟着海东市刑警支队的法医们一起揭开DNA的神秘面纱。


作为刑事技术民警,他们从未体验过一线抓捕的惊心动魄,而是一味地重复着实验室的工作,但他们却总是出现在最需要的地方,用仪器、试剂等给出科学的权威论断,让真凶无处可藏。
元宝梁上的两根毛发
去年9月27日20时许,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平大公路76km+200m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死者曾某某是当晚从家中到附近的公共厕所解手时,发生了意外。民警赶到事故现场后发现,现场停有两辆车,其中一辆车的驾驶人声称是自己将死者撞倒在地的。那另外一辆车是怎么回事呢?
事故现场的两辆车离得并不远,而就在第一辆车将死者撞倒在地后,第二辆车正好超车,那么第二辆车是否对曾某某进行了二次碾轧呢?民警询问第二辆车的驾驶人时,该驾驶人矢口否认自己的车撞上了人,且第一辆车的驾驶人一再强调是自己的责任。可该路段属于村庄路段,限速为每小时40公里,怎么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呢?民警怀疑第二辆车也对死者进行了碾轧,经过对该车仔细勘察,在元宝梁上发现两根毛发,通过DNA检验,与死者的DNA检验结果相吻合。
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第二辆车的驾驶人终于承认他对曾某某二次碾轧的事实。经交管部门认定,两车均对此次事故负同等责任,各占50%。而行人曾某某对此次事故不负责任。
爆炸残片上的遗留物
去年2月29日上午,海东市乐都区刑警大队接到高庙派出所转警称:“有人在乐都区高庙镇新盛村村民李某某家的房顶上投放爆炸物品,导致房顶着火”。办案民警从爆炸现场提取到了大量的爆炸碎片。
由于爆炸发生时产生的高温、高压往往会对现场的各类生物检材发生不可逆转的破坏作用,在这些不利因素的影响下,每次检测必须小心谨慎。同时,为了突破DNA检验技术在爆炸案中难以发挥作用的这一技术难题,孙亚楠和马成海从大量的现场物证中反复筛选,多次检验后,终于从现场提取的一个爆炸装置残片中,成功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遗留下的微量生物检材,给DNA检验提供了依据。在这基础上,办案民警再次经过走访调查,锁定了多个可疑对象,并将他们的行踪一一列出,孙亚楠和马海成分别采集了嫌疑对象的生物检材,并检出了与爆炸装置上相吻合的DNA检验结果,直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内裤上的可疑斑迹
去年10月13日23时许,拉某某在归家途中,行至乐都区碾伯镇西步行桥时被犯罪嫌疑人罗某强行拉至同乐公园东侧草地,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罗某将拉某某包内的7900元现金及一部金色智能手机抢走并逃匿。10月17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罗某将出租车司机周某某诱致乐都区中坝乡“大沟”附近时,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抢走了其随身携带的200余元现金及价值780元的白色智能手机一部。犯罪嫌疑人罗某在作案后被前往中坝乡“大沟”游玩的林某等人发现后逃离作案现场。
在短时间内发生了两起抢劫强奸案,为了避免此类案件再次发生,导致社会恐慌,民警加大了对犯罪嫌疑人排查的力度。17日23时许,技术民警当即提取检材立刻赶赴DNA实验室送检。虽然已是深夜,但孙亚楠已在办公室待命。
通过对两名受害人阴道拭子和现场多份检材的检验,确定两起案件为同一人所为,并将两案成功并案。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从全国DNA数据库中成功比对,犯罪嫌疑人系罗某。10月18日凌晨5时许,孙亚楠将比中成功的消息告诉在当地摸排的民警后,民警立即锁定目标并对其实施抓捕。并于当日6时许,将犯罪嫌疑人罗某抓获归案。在DNA的确凿证据面前,罗某对自己多次抢劫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1月23日,经海东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根据犯罪嫌疑人罗某外衣中提取的DNA样本,及残留在受害人周某某内裤上的可疑斑迹进行对比,作出犯罪嫌疑人罗某某血样以上基因座的基因型同一性认定。同时,根据受害人拉某某内裤上的可疑斑迹所检测的基因分型作出混合STR基因分型,该基因型包含受害人拉某某和犯罪嫌疑人罗某血样以上基因座的基因型,作出同一性认定,受害人拉某某身体上的粘取物所检测的基因分型作出犯罪嫌疑人罗某血样以上的基因座的基因型,作出同一性认定。
火灾现场的单刃刀
去年2月23日晚,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哈拉直沟乡魏家堡村的莫某家发生火灾,莫某的妻子孙某某、长子莫某某被大火烧伤。接到警情指令后,海东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的民警火速赶往案发现场。此时,莫某某的妻子和长子已被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陆军医院抢救,后莫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孙某某的腹部有4处刀伤,全身烧伤面积达70%。
孙某某腹部的4处刀伤从何而来?因事发现场被大火严重破坏,且村内又没有监控视频设备,致使该案一时之间陷入困境。
在种种不利的环境下,民警孙亚楠和马成海主动承担了此次案件的法医DNA检验工作。由于火灾现场产生的高温会对生物检材造成破坏,DNA的检验难度极高,使火灾现场提取检材的工作显得更为艰难。然而,在这种环境复杂、工作任务繁多的情况下,他们仍一丝不苟地去处理好每一个样本,终于在案发现场的一把疑似作案工具的单刃刀上,检出了孙某某的DNA,所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为孙某某。经办案民警走访调查后,确认孙某某是因家庭矛盾纵火、故意杀人后畏罪自杀的。
现场遗留的血迹
2014年2月27日晚,党某明经营的平乐百货商店内的600余元营业款被盗。他怀疑是当晚在其铺子内喝酒的党某春、盛某德所为,遂在两人离开商店时,尾随二人到盛某德家中偷听二人谈话。28日凌晨4时许,偷听到二人偷盗营业款的情形后,党某明打电话叫来其子党某权。两人趁盛某德醉酒在卧室熟睡之机,对醉酒睡在盛某德家客厅沙发上的党某春实施了殴打。殴打结束,两人对现场进行简单处理后就逃离了。盛某德早上起床后发现党某春死亡,一头雾水的他等至天黑后,将党某春的尸体背至村外抛弃在路边。
案发后,海东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乐都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进行现场勘查、调查走访、分析案情、审讯等工作。在勘查现场时发现大量了血迹,办案民警怀疑死者是非正常死亡。通过调查以后发现,尸体是从某个家里背出来的。后又通过一系列的划痕认定,警方发现尸体是从村民盛某德家中移动到路边的。经尸检,党某春系钝器打击头部使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而调查取证工作没有任何进展,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死者党某春是在盛某德家中死亡的,只确定死者是从盛某德家中移出来的,案件侦破陷入了困境……
由于案发当晚盛某德喝了不少酒,对案发时的情形比较恍惚。警方再次对盛某德家中进行详尽的复勘,终于在盛某德家中的地面、墙面以及窗户和门把手上发现了第三者的血迹。鉴于这样的情况,决定通过现场遗留的血迹的DNA进行比对,于是开启了对七里店东村2000多人进行DNA样本采集侦查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整整一个月的采集和比对后,警方比中了七里店东村的一个犯罪嫌疑人。历时28天时间,在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的全力支持下,3月28日,犯罪嫌疑人党某明、党某权被成功锁定并抓获归案,至此“2·28”命案宣布告破。
烟蒂上的唾液
去年9月30日14时30分,海东市乐都区刑警大队接到洪水镇石岭子村村民石某兰报警电话称:“今天,我经营的小卖部来一名男子,他用假银币骗走了我的财物。”原来这名男子当日拿了假银币等很多东西到了石某兰的小卖部,声称他手头的这些东西都是古董,石某兰就买了其中的一样,支付了该男子2000元现金后,还将自己的金项链也给了这名男子。未料,石某兰买到手的东西竟然是假的!由于该男子诈骗得逞后逃离了现场,附近又没有监控设备,这让案件的侦破增强了难度。
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得知,当时该男子在小卖部抽过烟,还饮用了店内的一瓶饮料后,民警立即提取了该男子留在烟蒂和饮料瓶上的生物检材唾液,录入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比对后锁定了该犯罪嫌疑人,发现该男子是一名惯犯。随后,民警将该男子抓获归案。
通过DNA检测侦破的案件,实验室的每一位民警都能说出好几起,正是在他们对案发现场遗留的毛发、血滴、指纹等生物检材的科学比对、检验,一起起陷入困境的案件峰回路转得以告破,一个个犯罪嫌疑人被成功锁定并抓捕归案,每一起重大疑难案件的成功告破背后,都离不开他们的默默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