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的第八次见义勇为英模表彰座谈会上,克拉玛依市两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这两名市民是来自新疆油田公司客运公司的员工丁克军、乌尔禾区农牧局的护林员欧庆。
2013年9月18日,丁克军目睹一名女青年被歹徒欺辱,他立刻上前制止,遭到歹徒的辱骂和威胁,但丁克军没有畏惧,继续呵斥歹徒放手。歹徒与同伙对丁克军拳击棍殴,致使丁克军右眼严重受伤,歹徒趁丁克军不备逃之夭夭。丁克军迅速报警,并协助警方将歹徒绳之以法。
2013年6月12日,一位在河边玩耍的少年不慎落水。欧庆不顾河水湍急,纵身跳入河中营救落水少年。等将落水少年推上岸时,欧庆已体力不支,最终在村民的帮助下脱险。
表彰座谈会上,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刘克勤说,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积极倡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推动下,全疆涌现出了一大批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先进人物。2017年,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将充分发挥好连接见义勇为人物、爱心企业人事纽带作用,为表彰奖励、救助保护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庭、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携手共进。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克拉玛依市的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自《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护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区两级综治部门先后对十余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在模范的带动引领下,克拉玛依市人人关注见义勇为、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参与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渐形成。(徐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