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记者从河南省司法厅获悉,去年以来,全省积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和信息收集反馈工作机制,坚持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相结合,注重从被动化解向主动预防转变,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去年全年,全省共调解矛盾纠纷100.7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8%。全省已建立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室854个,化解主动上门请求调解的矛盾6100余起,人民调解品牌战略得到顺利实施。
在人民调解平台建设方面,全省积极实施人民调解品牌战略。建立600个以调解员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室是省司法厅2016年向社会公开承诺为民办理的八件实事之一。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已建立以调解员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室854个,化解主动上门请求调解的矛盾6100余起,顺利完成承诺事项。同时,全省积极总结推广焦作等地经验,实施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通过调处中心实现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分派、归口调解。为了提升调解效果,全省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省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771个,涉及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消费纠纷、物业管理、旅游景区等多个行业和领域。
在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方面,全省积极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各地共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6.39万人,占全省人民调解员总数的31%,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同时,全省积极实施人民调解员分级分类管理,建立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全省设立首席人民调解员2400余名,有效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示范带动作用。
2017年,全省将继续巩固和规范村(社区)、乡镇(街道)等传统型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评选表彰一批“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金牌人民调解室”,培育调解品牌,增强调解纠纷的公信力和对群众的吸引力。同时,全省还将继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总结完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在物业管理、环境保护、房屋拆迁、婚姻家庭等矛盾较为集中的行业和领域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