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16年,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政治生态呈现新气象。
用“廉”保障总目标实现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构建良好政治生态,营造政治生态上的绿水青山,是实现总目标的重要政治保障。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贯彻落实区、州党委决策部署情况作为第一位的工作来监督,加强了中央、区、州重大决策及重点项目、民生项目、援疆项目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棚架、浮在面上,全年联合主责部门开展监督检查13次,整改问题37个,确保了令行禁止。
强化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制定了《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报告制度》,明确了43种需要报告的情形,实行领导签字背书和专人负责月报制,不按要求报告将被问责。州直10个部门共报告违反政治纪律行为问题线索5批次。纪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违反政治纪律专项监督检查3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
严查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制定下发了《昌吉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首位审查制度》,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作为纪律审查的必审内容,作为案件审理的首位审理内容,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2016年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问题24件,处分26人。
用“廉”纯洁干部队伍
为保证干部队伍纯洁,干净干事,昌吉州在全疆率先制定了《抓早抓小常态化实施意见》,综合运用提醒谈话、针对性谈话、函询、约谈等8种方式,着力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上狠下功夫,形成监督执纪的“三道防线”,防止由“破纪”滑向“破法”。2016年,全州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谈话1501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204人次,诫勉谈话125人次,函询94人次。
加强对党政正职的权力监督,严格执行党政正职监督管理规定和“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堵塞了制度漏洞。严格落实《自治州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推动了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
严把换届纪律关,共对81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并复函。建立换届期间举报问题快查快办联动机制,查核信访举报95件,将22名有硬伤的领导干部排除在外,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受理各类选人用人举报件95件,查实处理责任人员12人。
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问题1047个,给予组织处理108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4人。
用“廉”促进风清气正
坚持不懈正风肃纪,认真开展“三项治理”,坚决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纪律提醒常态化,通过节点发文件通知、发提醒短信和网站发布等途径重申作风建设有关纪律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印发违反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典型案例通报,对全州党员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提醒和警示。2016年,共印发通知15个,印发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典型案例通报13期。
坚持重要节点检查常态化,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16年,州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牵头组织开展重要节点执纪监督434批次,检查酒店、商场、超市、农家乐、旅游景点等场所1386家、车辆12609辆(次),调阅相关发票15746张,发现问题线索22件,通报批评9人,处理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坚持重点部位治理常态化,在公车管理方面,实行了公务用车定点停放和节日期间备勤车辆报备、公车标识化管理、GPRS定位系统监管等措施。在“三公”经费管理方面,推行了月报制度和支出超预算警示提醒告诫制度。
在加强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管方面,严格执行报告承诺制度,2016年,全州有71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向州纪委报备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坚持实名曝光问责常态化。2016年,州县两级共下发通报41期,实名通报单位205个,曝光违纪和问责人员370人。
用“廉”确保党纪政纪严肃性
严格执纪审查,完善线索处置管理,坚持线索收集、集中管理、分类处置“三个到位”,确保线索处置质量。2016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线索2339件,同比增长274%。
突出惩贪肃腐重点,把纪律审查作为重中之重,实行腐败案件下管一级和科级干部提级查办,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6年,全州共立案405件387人,结案401件,处分365人,移送司法机关53人。
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对轻微违纪零容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放过,让红脸出汗成常态,切实把“四种形态”体现在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2016年,全州共给予轻处分219人、占处分人数的60%,给予重处分146人、占处分人数的40%,营造了“畏纪知止”的氛围。
认真落实“一案一书三报告”制度,对州本级所办的8个重大典型案件认真剖析,对发案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上报整改报告6篇。
用“廉”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通过挂牌督办、联合办案、异地查办等措施,在较短时间内集中查处了一批乡镇、村社区干部违纪问题,起到了震慑作用。
针对基层干部套取惠农资金的实际情况,抽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7县市的45个乡镇的508户农户进行了走访,核实问题线索48个,扩大了问题来源,找准了惩治重点。联合检察院在全州开展了套取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和保险理赔款案件查办专项行动,挽回经济损失4181.95万元。2016年,全州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540多个,立案157件,党政纪处分157人,移送司法机关49人,狠拍了群众身边的“苍蝇”。
同时,自治州健全完善制度,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针对基层干部套取惠农资金的问题,督促制定了《昌吉州涉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主管部门检查面必须达100%,财政部门抽查面不低于30%,并在全州推开涉农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工作,实时监控资金流向。针对基层干部插手工程问题,督促制定了《规范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制度》;针对土地出让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制定了《土地出让招拍挂办法》,用制度保证好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潮平两岸阔,风正好扬帆”。新的一年,新的征程,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实现总目标和争当排头兵,争做先行者的要求,推动自治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上新台阶。 (徐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