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9日召开的广东省第十八次检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2846件15727人,同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6.26%和58.97%,挽回经济损失34.53亿元,查办职务犯罪立案数、大案数、要案数、侦结数、起诉数和有罪判决数等主要指标均居全国前列。
178名厅级以上干部被查
广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55399人,提起公诉747174人,分别占全国检察机关的15.04%和11.06%。一批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其中对国内最大基金“老鼠仓”犯罪马乐案提请抗诉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支持,对徐辉强奸杀人案提出再审意见最终被改判无罪;组织查办了购房领域法官虚假诉讼系列案,最高人民法院在49个限购城市开展自查自纠;办理的张海违法减刑案、林崇中违法暂予监外执行案,拉开了全国检察机关违法减刑假释案件专项检察的序幕。
近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2846件15727人,同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6.26%和58.97%,挽回经济损失34.53亿元,其中立案侦查厅级以上干部178人,县处级干部1038人。依法立案侦查谭力、司献民、邓崎琳、卢子跃等4名省部级案件,对宋林、王帅廷等2名省部级案件提起公诉,立案侦查了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茂名市委原书记梁毅民等一大批厅级干部要案。
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先后组织开展查办和预防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五年来查处11249人。
遴选5400员额内检察官
广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先后部署开展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同时,在办案中慎重采取拘留、逮捕,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在严格依法办案同时彰显司法温度。
在推进司法改革方面,全省分三批遴选出5400名员额内检察官,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模式,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健全检察管理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认定和追究,保障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司法质效明显提升。率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推进阳光检务,建立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控告申诉举报服务三大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生效法律文书和发布重要案件信息三项主要数据均居全国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