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意见》要求
分学段开齐开足法治课
近日,四川省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四川省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从强化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构建社会共同参与格局、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评价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经费保障等七方面着力突破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薄弱环节。其中,《实施意见》要求,要落实法治教育课堂教育教学,分学段开齐开足法治教育课程。《实施意见》同时明确,到2020年,全省统筹建成3-5所国家级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各市(州)至少建成1所符合标准的实践基地。
低年级专设法治教育课时
在强化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方面,《实施意见》强调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落实法治教育课堂教育教学,分学段开齐开足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确保课时和师资。
课时方面,小学低年级要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的法治教育课时,小学高年级的法治教育内容占道德与法治课的比重,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初中阶段,要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的法治教育教学单元或集中以专册方式实施教学。高中教育阶段,思想政治课要设置专门的课程模块,可采取分册方式将法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独立组成部分,或者增加法治教育选修课的课时,鼓励有条件的高中学校开设法律常识课程。高等教育阶段,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根据《大纲》要求编写法治教育教材,在校本课程中设置法治课。
师资保障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在新教师公开招考中注重补充法治教师。2020年前,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至少要有1名受过法治专业培训、培养的教师。在省、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定中,对法治教育教学成果单列评定。中小学100%配备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
构建社会共同参与格局
《实施意见》强调,要形成法治教育合力,建立社会法治教育网络,构建社会共同参与格局。到2020年,全省统筹建成3—5所国家级实践基地,在各市(州)建成至少1所符合标准的实践基地。司法行政部门要发挥对普法工作综合协调的职能,各级法院、检察院要发挥优势,组织安排有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法官、检察官担任实践基地的教育指导工作,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将实践基地作为青年普法志愿活动的重要平台。各学校组织学生在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参观、学习每学年不少于一次。
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要支持和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要支持学校加强防范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等的教育工作。要加强针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专门法治教育工作。要鼓励法律工作者、研究人员以各种形式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为学校开发法治教育课程、开展专题法治教育活动提供支持。(记者兰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