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区党委作出决定
开展向骆春伟同志学习活动
近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向骆春伟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迅速掀起学习英雄、关爱英雄、崇尚英雄的热潮。
据了解,骆春伟同志牺牲前是北海市公安边防支队电建边防派出所所长,武警中校警衔。曾荣立2次个人三等功,多次获嘉奖,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10月20日,骆春伟同志在处置失火渔船险情中,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壮烈牺牲,公安部政治部批准骆春伟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青年联合会追授“广西青年五四奖章”;北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追授“道德模范特别奖”;共青团北海市委员会追授“北海青年五四奖章”;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追授“珠城勇士”荣誉称号;获评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年度致敬英雄”;被广西自治区公安厅评为“最美警察”特别奖。
《决定》指出,骆春伟同志的英勇事迹轰轰烈烈、真实感人、催人泪下,树立了“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一代革命军人的良好形象,是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代表,展现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时代风采,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是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的榜样,是“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杰出楷模。
《决定》号召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他信念坚定、忠诚履职的政治品格;学习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职业操守;学习他冲锋在前、舍己救人的战斗精神;学习他亲民为民、真心爱民的赤子情怀。
《决定》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骆春伟同志为榜样,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以昂扬的精神风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陈家财 邵海林 义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