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不褪色 余热暖民心
——“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广西忻城县司法局退休干部卢日玲司法为民小记
卢日玲(左)向忻城县司法局局长覃学钢汇报工作。
“卢主任”,当地群众总是喜欢这样称呼他。他,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司法局大塘司法所所长卢日玲。扎身基层35年,服务基层35载,在平凡的工作中创造不平凡的业绩:曾荣获“全区十佳人民调解员” “全区人民调解能手”“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2016年11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给予记一等功。
2016年1月,年满60岁的“卢主任”正式从忻城县司法局大塘司法所所长的岗位上退休。退休后的他,可以好好享受生活、安度晚年,但热爱调解事业的他仍想发挥余热。于是,2016年3月,“卢主任”申请成立忻城县大塘法律服务所获批,与此同时,“卢主任”还多了个身份——村级法律顾问。2016年,忻城县司法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来宾市政府先后下发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组织全县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驻村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由此,“卢主任”任大塘镇大塘社区、龙安村、寨南村、六安村4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如今,转变身份的“卢主任”依然奋斗在基层,一个个“疑难杂症”,在“卢主任”的参与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为当地群众排忧解纠,赢得群众赞誉。
实地勘查 巧解扰民纠纷
1996年,经有关部门批准,覃某在大塘镇六安村小学约30米处建了一层楼房,第二年又在离楼房约10米处建了3间泥瓦房、3间平房,一家人高高兴兴地过着快乐的日子。
可是不愉快的事来了,2009年,外地投资老板与六安村委会协商后在村里开办大理石厂,距离覃某家不足30米。这样一来,“轰隆隆”的机械声没日没夜地响着,覃某的房子跟随着工厂搬运大理石而震动;刺耳地机械声使得覃某一家夜不能寐,严重影响了覃某一家的正常生活。于是,覃某多次到村委会反映情况并要求解决,也多次到大理石厂找负责人理论,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实在没办法,全家只好迁回村里的老房子居住。
随着孩子慢慢长大,住在村里老房子的不便也开始显现,老房子离村口太远,使得子女上学不方便。2016年12月26日,覃某又到村委会要求解决他与大理石厂由来已久的纠纷,恰逢“卢主任”在六安村委“坐班”。“卢主任”接待了他,在了解覃某的情况后,表示向大理石厂了解情况,再商量解决办法。
27日上午,“卢主任”前往大理石厂找负责人了解情况,厂方负责人认为,工厂离覃家太近,确实影响了覃家的生活,但是他们也很为难。工厂所在的位置离县道比较近,交通便利,而且与村委会的合同未到期,不可能迁移到别处。他们曾愿意全部征用覃家位于工厂附近的房子和土地,但对方要价太高,如果能降低费用,厂方会有所考虑。
在获知双方争议焦点后,“卢主任”邀请覃某一起去查看房子,了解房子结构及现状。经过调查,“卢主任”认为覃家之前开出20万的价格确实过高,根据该房子的结构以及综合其他因素,在14-16万之间比较合理。经过几天的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厂方同意以15万的价格受让覃某的一层楼房、3间泥瓦房、3间平房。
耐心开导 平息村民纠纷
“卢主任,出麻烦事了!你一定要帮我们解决呀……” 今年1月1日,“卢主任”正和家人欢庆元旦的晚饭时间,还没吃几口,便接到罗某的电话,“卢主任”随即放下手中的碗筷,到办公室接待他们,罗某等人一见到“卢主任”便着急地说。
原来,大塘镇六安村某屯的段某,把在本屯的“观音山”(地名)开荒地让给大塘社区某屯的罗某。罗某准备用该地安葬其祖父,并且已经得到村民小组长杨某的同意。前几天,罗某运送材料,准备于1月2日下葬。屯里一些群众得知后不同意,因而引起纠纷。
“卢主任”得知情况后,一边打电话向大塘镇人大主席罗兰波汇报,一边招呼罗某等人坐下来详细说明情况。听完后,“卢主任”对他们说:“像这类纠纷,我任司法所所长30多年间也遇到很多,但是都能调解成功,你们不用着急,更不能感情用事……我已经和政府领导反映情况了,屯里决定召集群众开会讨论,你们先派人到屯里参加群众大会……”
当天晚上9时,杨某召集本屯群众开会讨论,在会上大部分群众不同意罗某葬坟一事。晚上10时,罗某等人又到大塘法律服务所找“卢主任”反映情况。
如果处理不好,很有可能引来麻烦,必须把矛盾化解。“卢主任”心想。
“虽然开荒地是段某的,屯里原来也没有什么村规民约说不给外屯人在此地葬坟。但是如果你们强行下葬可能会引来麻烦,而且你们比较迷信,还未下葬就有了纠纷,说明这也不是一块好地!群众不同意,你们最好还是另找一块宝地……” “卢主任”开导他们说道。经过“卢主任”做了两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罗某等人终于想通,他们决定不在“纠纷”地葬坟,另择良地良辰。
一场纠纷就这样化解了。
退而不休,为群众奉献余热。这就是卢日玲如今的生活写照。(莫积斌 盘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