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检察机关认真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针对刑罚执行机关各类违法情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检察建议书108人次。通过监督,87人被监狱依法收监执行,34人被法院依法暂予监外执行,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
各级检察院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向同级地方党委政法委报告,统筹协调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保证专项活动顺利开展。省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专人多次与公、检、法、司、监狱联系协调,核对底数,交流进展,沟通情况,全面掌握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并且两次组成联合督察小组,赴省内重点地区,督导疑难案件,就地解决问题。
为确保工作实效,省市两级检察院加强对下指导,针对专项活动时遇到的共性问题和困难,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帮助协调解决。省检察院主管检察长和执检局多次派工作组对天水、武威、金昌、庆阳、平凉、定西等地开展专项活动的情况进行实地指导,听取各单位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重点案件进行现场督办,现场确定监督收监的具体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全省检察机关执检部门坚持边摸底边清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监督纠正。如兰州市检察院对核查排摸出的108名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收监、未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区分不同情形,分别明确清理纠正的责任主体、方式方法和程序等,依法协调监督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逐人进行清理纠正。平凉市检察院针对2名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未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向法院发出书面检察建议,法院依法对2人做出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马锐 魏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