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2017年1月11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介绍,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已对行政机关拒不纠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受伤害的34起案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路志强介绍,甘肃被列为全国公益诉讼改革试点省份之后,全省检察机关以开展“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抓手,紧盯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摸排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1件,督促行政机关纠正115件。甘肃公益诉讼试点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行文予以表扬。
路志强透露,甘肃省检察机关去年提起了全国首例国有资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16年5月,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依法对肃州区财政局怠于行使职权向玉门市法院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2011年,肃州区工信局将44万元“淘汰落后产能奖励金”违规发放给一民营企业。2013年,省财政厅要求肃州区财政局追回这笔钱,但区财政局一直没有追回。2016年1月,肃州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区财政局追回损失,但财政局一直未履行,致使国家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目前,该案已经开庭审理。(赵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