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沈阳市苏家屯区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数量及结案数量增长较快。其中,2013年受理5530件,2014年受理5314件,2015年受理7166件;2013年审结4759件,2014年审结4781件,2015年审结6410件。而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办案人员的短缺。2013年该院有民事法官22人,2014年有民事法官24人,2015年有民事法官25人,民事法官年均审结案件数量达200余件,“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该院面对困难,迎难而上,通过深入调研和多方论证,决定从机制变革上探寻解决问题的路径,从2016年初起在民事审判庭和派出法庭试行民事审判扁平化管理模式。
这一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打破各民庭之间的案件类型界限。将全体民事法官置于同一分案平台,大家均等受理各类民事案件。这不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事法官的压力,而且极大地提高了法官的积极性。二是绩效考核实行“一步到人”。通过直接考核每一名办案人,有利于对民事庭及其办案人员得出更加公正客观的评价。三是选拔擅长审理某一类案件的法官作为业务带头人。优先选派他们参加业务培训、交流和调研等活动,发挥他们在审判工作中的指导、引导和带头作用。四是充分发挥专职委员的业务协调作用。凡是遇到串案或群体性诉讼案件,则由专职委员协调办案法官,统一裁量标准,确立标本案例,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
为了确保试行效果,该院还同时采取了以下配套措施:一是建立审判团队。实行“2+1+2+1”模式,即2名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2名速录员和1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审判团队。二是创新案件审理模式。积极推进民事小额速裁程序和探索适用庭前会议制度。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灵活多样的培训,不断加强民事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从而推动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民事审判扁平化管理模式从客观上消除了法院内部因案件难易程度、复杂程度不同而导致的攀比心理,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明显提升。自2016年初试行以来,2016年上半年的结案上升幅度是收案上升幅度的1.45倍;民事法官人均结案达125.2件,上升55.5%,创历史同期最高水平。同时,民事案件的调解率、上诉率、一审服判息诉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改判率、发回率、申诉率等主要质效指标均呈向好态势。(邢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