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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福建检察机关当好非公企业知识产权护航人

2017-01-20 10:46  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王贤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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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办结了,工作还在继续,服务企业的措施还得接着跟进。针对发案原因和特点,我院为被害企业发出量身定制的检察建议,开展送法进企活动,帮助企业建章堵漏,提高自身防护能力。”日前,福建省晋江市检察院政治部负责人向记者说起了该院为某被害知名企业提供的法律服务。

  殷某以每件17元的价格,向他人收购假冒该知名企业生产的T恤衫,并通过自己经营的淘宝网店贩卖了7800多件,销售金额达28万余元,损害了企业经济利益和品牌形象。该案移送到晋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最终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殷某提起公诉,殷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近年来,福建检察机关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通过政企合作、部门联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检察保护,被非公企业称为“知识产权护航人”。

  福建省非公企业众多,年GDP总量占全省经济总量70%以上,是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近年来,一些具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非公企业普遍受到侵权困扰。

  对此,福建检察机关坚持早部署、早介入,制定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以法治方式对接民企发展需求,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为一大批非公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和品牌损失,为营造非公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纺织服装和制鞋业是福建遭受侵权最多的传统产业,犯罪案件占侵犯非公经济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63.4%。福建检察机关根据产业分布特点,以保护地域民族品牌为切入点,通过加强对大数据时代侵犯知识产权新型犯罪的研究,细化证据标准,完善案例指导机制,实现了精准打击与有效服务的统一。2013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04件682人,提起公诉1382件2197人。

  据介绍,福建检察机关近年来通过政企合作、部门联动,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并取得良好成效。如,加强与知识产权局、工商、版权、公安、法院沟通联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从2013年底开始,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囊括打击侵权假冒领域的全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目前已接入成员单位近2300家,涉嫌犯罪案件信息1700多件,其中涉及侵权假冒领域行政处罚和涉嫌犯罪案件信息5万多件。(雷闽娟 张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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