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辽阳市公安局侦办公安部特大电信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11·02“专案组一行十人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请求支队协助抓捕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
据辽阳市公安局专案组成员介绍,该案是公安部”11·02”专案组侦办的一起跨十七个省、自治区的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犯罪团伙成员均通过网络联系,在网上实施公民个人信息的收集、销售、交换,最终将收集整理完整的公民个人信息销售给诈骗团伙,再由诈骗团伙利用公民信息中的银行卡号、开户时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公民银行卡里的钱转移到诈骗团伙手中。该犯罪团伙通过网络纠结联系在一起,分工明确,A级负责通过公安机关的民警收集公民身份证号码;B级是一个中间商,负责查询A级提供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在各大银行的的开户情况及银行预留手机号码;为B级提供查询信息的都是各大银行的工作人员,B级将信息集全的公民个人信息整理完整后高价出售给C级,最后C级利用这些完整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诈骗。此次抓捕行动由公安部统一指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抓捕。
在认真听取辽阳市公安局专案组成员的案情介绍后,支队立即召开会议,对犯罪嫌疑人的布控、抓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指派二大队民警全力协助,开展抓捕工作。接到指令后,刑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谢明材、侦查员朱勇立即与专案组进行案件线索信息对接工作。通过进一步研判分析,发现一个网络虚拟身份关联的手机号码曾处理过一条车辆违章信息,通过对这个线索的继续追查,查询到此人的真实姓名叫贵某。经进一步核查后,贵某的嫌疑迅速上升,在对其关系人进行核查,很快又确定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刘某。
12月27日中午,在技侦支队的后台支撑下,谢明材带领专案组成员赶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某大酒店,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根据刘某的供述,侦查人员随后在临河区某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贵某抓获。抓捕过程中,侦查人员在贵某住处搜查到其和刘某作案所使用的手机八部、银行卡十余张以及非法获利的现金3万余元。
经审讯,贵某、刘某对其自2016年8月开始通过网络从事侵犯公民信息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三十多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晓辉 谢明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