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7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审理的涉及机动车诈骗案件的情况。通过新闻通报会的形式,为进一步打击涉及机动车的诈骗案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9亿辆,机动车刚性需求保持旺盛。在摇号限购政策之下,对机动车的庞大需求不仅推动了租车行业、驾校行业、汽车销售行业的发展,也催生了涉及机动车的诈骗犯罪。据了解,2016年三中院审理的诈骗案件中,有十分之一的案件与机动车有关,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在新闻通报会上,法官介绍了四类主要涉及机动车的诈骗案件,租借车辆类诈骗案件、办理车牌类诈骗案件、低价买车类诈骗案件和驾校保过类诈骗案件。并针对案件特点对市民提出建议与提示:
针对租借车辆类诈骗案件,车主应注意不要轻易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出借车辆时除留下联系方式外,还应留有相当价值的财物做担保。尽可能为爱车安装GPS定位系统,提高找回的可能性。要通过正规的租车公司出租爱车更有保障,不要轻易简化租车、还车手续。
针对办理车牌类诈骗案件,市民申请机动车车牌号,应通过专门的网站办理相关手续。在摇号过程中,应保持耐心,社会上所谓“摇号捷径、摇号内部指标、花钱买车牌号”等特殊渠道不可信。
针对低价买车类诈骗案件,市民在购车时,应通过正规的汽车销售中心或二手车交易平台购买,而且应仔细核验购买凭证、过户手续等证件,对车辆要进行专业检测,不轻信低价买车宣传,不要为贪图便宜而鲁莽行事,最终导致财物两空。
针对驾校保过类诈骗案件,作为驾校学员,应选择正规驾校学习驾驶技术,不抱侥幸心理,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和全社会负责;作为驾校负责人,应加强对驾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规范驾校教练及员工的行为。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选择以租车的方式出行,也有不少市民希望在新年伊始考驾照、摇车号、买新车。为了保障群众财产安全,北京三中院法官提醒市民,在租借车辆、考驾照、摇车号、买新车时,应通过正规途径办理,切勿因急躁、贪小便宜而选择非正规途径、非合法渠道的机动车,防止上当受骗。
(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