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民警马志龙又在处警过程中被人扼住了脖颈。不同的是,这次他的脖颈上有了旧伤。10年前的一个寒冷的夜晚,马志龙在布控地点勇斗一名穷凶极恶的歹徒时,被歹徒扼住脖颈,咬破动脉血管… …
据悉,2016年,威海市公安局20余名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殴打,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公安机关共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嫌疑人83名。
醉汉忽然掐住民警脖子,并撕扯警服衣领
2016年12月8日下午 2时许,威海市男子汪某和朋友就餐后,走到市区少年路附近,见有家蛋糕店,进去买了两袋面包。随后,汪某坐在门口的凳子上吃起来,其朋友则干脆坐在地上吃。店主见状进行劝阻,双方因此吵起来,店主打电话报了警。
接警后,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北沟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双方带到派出所。民警马志龙上前准备询问,话还没说完,汪某借着酒意大声吵嚷,并忽然伸手掐住他的脖子,撕扯其警服衣领。马志龙当即提出警告,但汪某却拒不放手,后被马志龙的同事合力制服。在此过程中,汪某将大厅内一扇隔断玻璃撞破。
接到通知后,环翠分局警务督察部门人员立即赶到派出所,对当事人和涉及民警展开询问。现场固定证据以后,因汪某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警方于当日进行了立案侦查。 2016年 12月23日,汪某被威海市环翠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本来只是一起普通纠纷,却由于当事人的酒后不理智,演变成一宗刑事案件。
“只是例行询问,他根本没必要这样做。”马志龙表示,“通常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会要求双方到派出所,把情况讲述清楚,然后调解一下就可以了,只要双方都保持理智,什么样的问题都好解决。”事后,马志龙进行了医学鉴定,颈部红肿,软组织挫伤。
2016年20余名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殴打
和马志龙有过类似经历的,还有他的很多同事。
2016年1月4日20时许,相关民警根据 110指令处置一起损财警情,依法传唤涉案人员张某时,遭到其女友吕某的阻挠。吕某对处警民警拳打脚踢,致使民警头部、腿部多处受伤。次日,吕某被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刑事拘留,后因妨害公务罪被威海市环翠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16年3月10日晚,在一次出警执法过程中,民警张龙被多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围攻,抓挠脸部、受到踢踹、警服肩章被扯破。
2016年9月24日10时许,相关民警根据 110指令处置一起警情,并对涉案人员杜某依法传唤。杜某拒不配合,抢夺警方执法记录仪,咬伤民警手腕,严重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杜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荣成市检察院批捕,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2016年,威海市先后有20余名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殴打,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嫌疑人83 人。其中,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3人,行政处罚56人,批评教育4人。
据统计,在这 83人中,有的人在处警人员依法对其传唤时拒不配合,并进行辱骂、殴打;有的人在遇到盘问检查时,拒不配合执法并辱骂民警;有的人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混淆视听、诋毁民警形象;更有甚者,在执法现场公然抢夺处警人员的执法记录仪,并对处警人员实施暴力攻击。
个别市民认为与执法人员推搡不违法
元旦过后,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警务督察大队负责人总结梳理2016年16起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案件后,介绍了此类案件频发的成因。
他认为,主要原因是有些人法治意识淡薄。当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一些人往往是通过自己的行为来进行“私力救济”,而没有想到借助司法手段,从法律的层面去考虑问题。甚至在民警接处警的现场,一些人认为在执法过程中,与执法人员进行“理论”或者进行推搡、撕扯,不属于违法行为,实际上这已经损害了民警的执法威信,阻碍了民警在现场执法处置力度。
此外,醉酒引发案件占比较大。部分酒后行为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降低,且具有较强的攻击性,尤其是醉酒后行为不易控制,极易导致失去理性、产生冲突乃至袭警行为的发生。
“这些侵权行为,不仅侵害了公安民警的执法权益,更对市民们的行为导向、社会舆论、警察群体的思想动态等诸多方面存在潜在的危害,一旦处理不当,容易形成负面效应。”威海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维护民警权益,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维护法律尊严。“广大市民应理性面对、配合民警的执法,树立‘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的理念。”威海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呼吁,市民如对民警的执法活动有异议,应先予配合,事后可通过拨打 110、12389电话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向公安机关反映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