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申请执行到领回欠薪仅用4天!浙江温州鹿城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处理欠薪案
申请执行人田某确认执行款金额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近日,接过浙江温州鹿城法院工作人员递来的执行款,一名农民工喜上眉梢。他和28名工友在温州某鞋厂工作,被拖欠工资二十几万元,部分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然后向鹿城法院申请执行。结果,从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到员工领到执行款,仅用了4天时间。而这正得益于鹿城法院开辟的涉民生类执行“绿色通道”。
1月10日,鹿城法院受理了28起劳动报酬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均为温州某鞋厂员工,合计执行标的额28万元。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区劳动监察大队了解情况。“经调查,这个工厂是个体作坊,员工约有30余名,老板欠了29人一个月至两个月不等的工资,这29人都已通过劳动仲裁维权,其中28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介绍说,案件执行前,老板已经支付了5万元工资。鹿城法院随即联系上企业老板,老板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为取得员工的信任,安抚他们的情绪,我们决定先行查封涉案企业的设备。”执行法官说,受理案件的第二天,他们就联合街道、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展专项执行,并通知申请执行的员工到场,给他们吃下“定心丸”。经调查,涉案鞋厂的厂房系租赁,设备未抵押给他人,不存在其他优先债权人。企业老板表示,由于工厂的很多订单款没有催到位,自己的经济也十分窘迫,欠薪并非他故意。
“我们会再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执行法官向在场的员工解释道,随后展开连夜调查,发现该企业名下目前仅有这批设备可供执行。通过当地街道、劳动监察部门的协助,企业老板主动找到一家同类企业,愿意以7万元的价格购买这批机器设备。
“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均同意以这个价格变卖这批机器设备。”执行法官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这样的处置方式,避免了通过财产处置时必须经过较长时间公告期、拍卖期的制约,使得拍卖款能及时到位。
12日,在执行法官、劳动监察部门、街道工作人员的共同监督下,这批机器设备变卖成功,法院收到了7万元。另外,在法院的督促下,企业老板另外筹来8万元钱履行支付义务。13日,鹿城法院按比例向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执行款。
对于剩余的10万元未到位工资,在法院、街道等的共同调解下,老板表示会尽快再筹5万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员工将对这5万元按比例分配。剩余的5万元,所有员工表示放弃追索,他们对老板现在的处境表示理解。
这是鹿城法院利用涉民生类执行“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的一个案件。该院介绍,为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开始,该院开通了此类案件“快速立案、快速执行”绿色通道,通过与街道、劳动监察部门协作,形成执行合力,加快案件处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