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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从“天生对手”到“亲上加清”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浙江勇做“弄潮儿”

2017-01-16 14:47  来源:平安浙江网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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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辩大课堂、检律圆桌会、检律业务研讨交流会……过去的一年,你的微信朋友圈被这些检察官和律师之间的“亲密”活动刷过屏吗?曾经,检察官和律师,被称为“天生的对手”,但随着法律共同体意识的确立,“和而不同,亲上加清”成了浙江检察官和律师构筑新型检律关系的热词。

  不仅“请进来”还坚持“走出去”

  去年4月6日,以省律师协会会长郑金都为首的12名律师“大咖”走进省检察院,和检察长汪瀚开展了一次深度对话。在这次对话中,“大咖”们对保障律师阅卷权、知情权以及如何更好地进行检律良性互动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很多律师还现身说法,对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的阅卷服务等给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意见和建议。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不仅是‘各司其职、殊途同归’‘和而不同、相得益彰’,更应该是‘亲上加清、良性互动’。”对律师们的意见,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的回应斩钉截铁,“能够解决的问题,下次会议不希望再听到。”

  以问题为导向,为期4个月的保障律师会见权和文明办案两个专项整改活动在全省检察机关中展开。同时,省检察院领头、市县检察院联动、各检察院检察长挂帅,纷纷开展“请进去,走出来”活动,诚恳征求律师意见建议。逾百次的律师座谈会,近3000封征求意见函,对190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的登门走访……怎样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成了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致力突破的新课题。

  “新气象”引来律师点赞

  以“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建设为契机,落实专岗专人负责律师的接待工作,设立单独的律师接待、阅卷场所,配置扫描仪、拍照仪、复印机等相关设备;通过互联网、新媒体等的运用不断优化升级信息化服务律师平台,全面推行程序性信息推送工作;推进电子卷宗系统深度运用……一系列的优秀服务措施,让律师们感到了新变化、新气象。

  “为杭州检察系统侦查监督部门点赞!刚接到某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电话,告知采纳我对某妨害公务案提出的《审查逮捕阶段律师意见》,不批准逮捕当事人……”从业十多年的律师周建伟,在接到检察官的告知电话后,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出感慨。

  作为专业的刑辩律师,绍兴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海滨在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感受到了优化服务给他工作带来的便捷:不用拍照,不用复印,只要办好阅卷手续就能直接从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手上拿到刻录好的电子卷宗光盘。

  据统计,截至去年8月底,全省检察院为律师申请阅卷、申请会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要求听取意见等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累计12162人次。

  “这体现的不仅是效率的提高,更是服务的人性化。”陈海滨说。

  检律互动更系统深入

  各级检察机关还争相探索推进新型检律关系构建的长效机制。

  省检察院与省律协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检律良性互动机制 构筑新型检律关系的意见》,并随即开展专项检务监督,狠抓落实。

  “当日排期、即时答复、不设障碍”,绍兴市检察院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向律师们公开作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项承诺”,同时配套出台48项实施细则,告诉大家,如果这“十项承诺”做不到,律师们还可以直接向检察长投诉。

  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五表一书”制度,通过《审查逮捕阶段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登记表》《审查起诉阶段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登记表》等规范填报,把保障律师各项权利细化到办案的每一个流程,实现检察阶段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情况进行全程记录、全面留痕。

  慈溪市检察院探索实行刑事案件诉前会议制度,在审查起诉阶段围绕案件定性、事实认定、证据收集采信、法律适用等,公开诉讼代理人等人员意见,搭建检律良性互动的新平台。

  控辩对抗赛、庭审巡查、检律圆桌会、检律业务研讨会等各种形式的检律互动活动也纷纷展开,从简单的座谈交流到深度的理论实务课题探讨,检察官与律师的互动更加系统、深入……

  “省检察院很注重检律关系。浙江的律师很幸福!”去年10月底,在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再次回访省律协征询对保障律师执业权落实情况的意见时,省律师协会会长郑金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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