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的工作部署,通过依靠地方政府支持,主管单位配合,上下级法院协作,圆满执结一起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先予执行案件。该案件涉及的1090万元执行案款成功执行到位,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兄弟年底前能够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高高兴兴回家,安安心心过年。
本案被执行人系重庆市合川区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3年7月承建了宣恩丹峰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宣恩一桥至钟楼旧城改造工程。因丹峰公司拖欠工程款,致使万通公司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引起农民工多次集体上访,围堵当地政府及法院,造成了恶劣影响。恩施州中院立案受理后,因案情重大,于2016年11月下旬移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理。案件合议庭在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了前期沟通协调,并及时作出先予执行民事裁定书,移送执行。
恰逢年关将至,为确保农民工兄弟年底前领到被拖欠的工资、及时安心回家过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受理该执行案后高度重视,按照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同志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视频会议上提出的涉民生案件重点执结的工作部署,立即组成执行专班,迅速赶赴恩施执行。通过与恩施州、市、县三级工行及当地政府几经沟通,在湖北省工商银行的大力协调配合下,终于在元旦前将1090万执行款划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专户。
目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已与宣恩县人民政府及时沟通,将于近日将执行款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工兄弟手中。(张城 王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