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湖南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召开“湖南省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6年全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工作情况。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541起,刑事拘留127人;全省环保系统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786家,对107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对541家企业实施停产处罚,关闭企业974家。
去年刑事拘留127人移交起诉842人
王某、田某、滕某等五人在怀化市花桥镇杰达瓷业有限公司厂房内秘密开设土法炼汞作坊,共非法加工朱砂200多吨。该作坊含汞废气直接排放,超标1920倍,含汞废渣随意倾倒,严重污染环境。
9月13日,该案由中方县环保局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0月12日该案被公安部督办,是2016年湖南省公安机关侦办的唯一一起大气环境污染案件。
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谭和平介绍,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541起,移送起诉842人。其中立污染环境刑事案件51起,较2015年同比增长219%;刑事拘留127人,同比增长210%;批准逮捕46人,同比增长171%;移送起诉113人,同比增长113%。受理环境主管部门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79起,较2015年同比增长33%;行政拘留176人,同比增长50%。2016年办理的污染环境刑事案件数超过前三年总和。
各级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全部建成
2015年6月24日,湖南省公安厅驻湖南省环保厅工作联络室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湖南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打击环境犯罪方面迈出坚实一步。
2016年以来,湖南省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进一步优化理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省、市、县三级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全部建成,特别是省公安厅驻环保厅工作联络室建立了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成为湖南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最重要的工作平台和载体。
湖南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立介绍,在案件查处中,公安、环保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公安部门通过采取提前介入、现场控制、调查取证等强力手段,对重点企业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精准打击。
在环保部、公安部组织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中,全省精密部署,召开省、市、县三级环保、公安机关专项培训会议,就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处置的多个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对74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移送行政拘留 43 人;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3起,得到了公安部、环保部的高度肯定。
“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已成新常态
2016年12月15日,湖南益阳市环保局对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行为按当月排污费四倍,处241万罚款。这是自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益阳开出的最大一张环保罚单。
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二年,全省环保系统以其为契机,突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以及重点流域区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786家,对18家企业实施了按日计罚;对107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对541家企业实施停产处罚,关闭企业974家。
谢立介绍,2016年,湖南省相继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追责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全省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立案数量,都取得历史性突破,落实国家“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已经成为新常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修订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新增了追究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环评机构及其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的刑事责任;完善了涉危险废物案件的处理规则、合理区分重金属污染的定罪标准及具体范围,细化了定罪量刑的标准,降低了追究排污者污染环境刑事责任的门槛。
谢立表示,全省环保系统将以“新司法解释”实施为契机,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以最严格的法律实施,努力提升全省环境质量的改善,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做出贡献。(红网记者 卢欣)
附:2016年度湖南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1 长沙“3·09”张某等人污染环境案
2016年3月,岳阳天顺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郑某某、岳阳大洋溶剂化工厂法人代表葛某某,将400余吨危险废物交由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彭某某、张某等人非法处置。彭某某、张某等人再将危险废物运送至湖南宁乡县、长沙县、沅江市、衡山县和江西省分宜县等地抛弃或焚烧,严重污染环境。该案经长沙市宁乡县环保局查处后移送公安机关,该案由公安部督办,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查扣危险废物200余吨,摧毁了一条横亘于湘赣两省多地的非法买卖、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犯罪链条,其中邓某华、郭某平已被沅江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六个月。
2 岳阳“4·07”仇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
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7日间,犯罪嫌疑人仇某某与霍某某合伙,在未办理任何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在仇某某住房后院开设输液袋破碎加工作坊,非法处置医疗废物100余吨,严重污染环境。接群众举报后,汨罗市环保局、公安局联动执法,现场查扣输液袋、针头、药瓶等医疗危险废物50余吨。该案由公安部督办,专案组辗转湖南、安徽、河北、湖北四省,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摧毁一个特大跨省处置医疗废物犯罪团伙。
3 武汉创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武汉创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节省处置费用,自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间,转运363吨废油墨渣危险废物到湖南宜章、临武等地倾倒填埋,严重污染环境。该案经郴州市宜章县环保局查处后移送宜章县公安局,该案由公安部督办,抓获包括武汉创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某在内的全部5名犯罪嫌疑人,摧毁了一个跨省非法转运、处置危险废物犯罪团伙。
4 湘西自治州“6·21”麻栗场土法炼汞污染环境案
王某某和李某某、石某某、郑某友四人,自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在花垣县麻栗场镇麻栗场村建设作坊非法炼汞,经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评估,该案环境损害总金额高达为230.4万元。湘西自治州花垣县环保局查处后移送花垣县公安局,该案由公安部督办,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已全部移送起诉,其中犯罪嫌疑人之一的怀化市新中化工厂负责人吴某和已先期赔偿经济损失157万元。
5 怀化市“9·13”王某某等人大气污染环境案
王某某、田某某、滕某某等五人在怀化市花桥镇杰达瓷业有限公司厂房内秘密建设一土法炼汞作坊,共非法加工朱砂200多吨。该作坊含汞废气直接排放,超标1920倍,含汞废渣随意倾倒,严重污染环境。2016年9月13日,该案由中方县环保局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案由公安部督办,也是我省公安机关2016年侦办的唯一一起大气环境污染案件,已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名,1人刑拘在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6 怀化市“8·10”陈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
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鸿利建材厂因环境污染被关停,2015年9月,该厂陈某某、陈某某、金某某、曾某某、贺某、许某某、陈某某、蒋某等人将原材料和设备搬迁至怀化溆浦红阳工业园继续违法生产,并将废机油渣和废柴油渣等材料共397吨1300多桶,露天堆放在溆浦县红阳工业园厂区对面的露天空地上,致使周围的草木枯死并散发出刺激难闻的气味,严重污染环境,被溆浦县环保局日常巡查发现,将该案移送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该案由公安部督办,已对1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明危险废物来源于湘粤两省,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7 衡阳市鑫旺公司污染环境案
衡南县鑫旺废旧金属有限公司胡某某、林某甲、林某乙等,在明知私自焚烧加工废旧电路板是环境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自2016年9月至10月14日,选择农村偏僻位置,新建焚烧炉,共非法焚烧废弃电路板1186吨,严重污染环境。衡南县环保局与公安局联动执法,现场查扣废弃电路板78吨。该案由公安部督办,经查,涉案犯罪嫌疑人45名,涉及湖南、浙江、江西、广东、四川等省市,已对9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8 湘潭市上马垃圾处理场违法排放污染物案
2016年3月30日,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对湘潭县上马垃圾处理场进行执法督察,发现该垃圾场存在渗滤液未经处理,通过暗管排入外环境的违法排污行为。4月29日,省环境保护厅依法对涉案单位处以责令拆除暗管、罚款51.8万元等行政处罚,并将该案移送省公安厅,根据省公安厅的交办,湘潭县公安局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责任人湘潭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环卫处工作人员何某某、陈某某两人分别依法给予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湘潭县人民政府及时开展责任追究,先后对五名责任人实施行政问责。
9 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暗管偷排污染物案
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使用暗管偷排生产废水,废水中悬浮物、COD、总磷等污染物浓度分别超标6.73倍、5.52倍、1.66倍。2016年12月5日,益阳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立案查处,责令停产整治,限期拆除暗管,并处罚款251万元。12月9日,益阳市环保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有关责任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月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