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法律援助被长沙市政府连续列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第五年。全年长沙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63件,完成全年市、区县(市)两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法律援助办案指标149%。
为切实为民办好实事,长沙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健全法律援助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依法维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法治长沙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确保为民办实事的数量。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放宽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将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了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对五保户等法院决定给予司法救助的人员均认定为经济困难。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推出法律援助便民举措,确保为民办实事的高效。对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实施分类办理,实行专业化服务,选派擅长工伤、劳动纠纷、医疗纠纷等领域的律师提供专业对应的法律援助。实行法律援助指派点援与定援相结合,民事法律援助办理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对残疾人、老年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进社区、进村镇为群众解难纾困。今年,全市法律援助共为2046名农民工、237名残疾人、783名未成年人等提供了法律援助。
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确保为民办事实的优质。法律援助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按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加大案件庭审旁听力度,分管局领导每两月一次听庭,援助处(中心)主任每月一次听庭。进一步加大案件案卷评查、回访力度,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根据回访,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满意率95%以上,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意见部分及全部采纳率90%以上。开展法律援助质量评查,对全市所有案卷进行集中抽评,优秀率达到95%,确保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