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全省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情况。该行动从2016年12月12日开始至2017年2月11日结束,为期两个月,重点清理涉及追索工资或报酬、抚养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九类涉民生案件。统计表明,去年全省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1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1亿元。
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涉民生案件较多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开设了涉民生执行案件咨询热线,在立案大厅设立了“涉民生执行案件法律咨询台”和“涉民生执行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在农民工聚集的社区工厂设立“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宣传点”,以方便当事人申请立案和查询执行信息。
广东高院要求全省法院严格落实主动执行制度,将涉民生执行案件全部纳入主动执行范围,审判庭作出生效判决后,直接移送执行部门进入主动执行程序,减少申请强制执行环节,为弱势群体当事人减轻诉累。如广州天河法院执行的胡某等劳动争议纠纷案,在原经营者跑路的情况下,立即对查控的餐饮设备进行评估,说服现经营者以评估价收购,并由现经营者垫付部分工资,立案仅11天即执行到位62万元。
法院还充分运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消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对于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采取“凌晨执行”“悬赏执行”“蹲点守候”等非常措施,集中查控、集中处置、集中发放执行款等多种方式。比如,广州中院集中发布了38宗涉民生执行案件悬赏公告,悬赏金额达990多万元。惠州博罗法院在集中行动开展以来,传唤被执行人14人,拘留3人,执结涉民生案件151件,执结标的达600万元。
目前,广东省法院还联合省公安厅开通了旅业信息监控系统,法院可第一时间获取被执行人入住酒店信息,及时采取执行措施。
广东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许佩华介绍,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已成为广东法院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举措,广东法院将用足用好法律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兑现弱势群体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