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检察机关作为辽宁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在全面认真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院对改革的各项要求部署的同时,立足大连检察工作实际,紧紧抓住改革关键环节,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大连检察机关始终将“四项改革”任务作为重点,在严格完成上级明确的“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自选动作”,确保大连的检察改革平稳中见亮点,扎实中见特色。
大连检察机关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作为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在抓好员额数量分配的基础上,抓好资格审查环节及考试考核环节。
日前,大连检察机关组织全市475名检察干警参加全省首批入额遴选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做到了精心谋划,制定详细的参加考试方案;精准组织,从试题领取到考场选择、监考人员安排都力求准确无误。做到全程公开透明。从员额数量分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到拟向省院推荐人选等,全部环节都能够做到公开透明,最终拟入额人选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在办公内网进行公示,如果干警有异议,可随时查询自己的考试、考核成绩,确保了选任工作的公正、公信,保证了入额的人进的明白,没入额的人出的清楚。
结合大连市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对改革后各类人员的工资、绩效考核奖金、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保护措施等进行测算研究,细化具体标准。对大连检察机关的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以及合同制速录员编制进行详细的统计,建立基础台账,为建立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机制打好基础。在充分统计论证的基础上,就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情况向大连市委做专题汇报,对此项改革所存在的主要困难,请求大连市委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确保此项改革顺利推进。(邵小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