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发生的新一轮重污染天气过程,河北省相关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采取措施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
2016年12月29日22时至31日15时,石家庄市环保部门督查大气污染企业和有燃煤锅炉的单位645家(次),秸秆禁烧方面督查乡镇206个(次)。保定市停限产企业2000余家。衡水市组织13个督导组对化工企业、水泥粉磨站、有燃煤锅炉的单位、VOC(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等81家单位进行了督查。邢台市对21个县(市、区)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强化措施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进行了督导,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廊坊市主城区除民生工程外,所有建筑、拆迁工地停工,工业企业停限产40%。
2016年12月31日,河北省环保厅还配合环保部对河北省部分企业进行了督导和巡查,共检查企业40家(次),发现问题11个。其中6个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1个存在无组织排放环境违法问题,4个面源污染问题。
截至2017年1月1日,环保部通报河北省2016年12月30日存在的15个环境问题,12个已整改到位,1个正在进行整改,另外2个正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