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发改委、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律师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贵州省2002年规定律师服务收费的政府定价和指导价部分全面放开,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和服务对象(委托人)根据情况自行议价,同时要求律师事务所必须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在办公场地显著位置公示,明码标价。
文件出台意味着律师服务收费价格将全面实行市场调节,同时要求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平公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在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制定本所律师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并在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实现收费标准将公开透明,明码标价。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服务,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和《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执行。
据悉,贵州省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等一些律师事务所也率先实行律师服务价格明码标价,并进行服务价格公示,方便群众与服务律师之间的交流。该所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模式凸显了多样标准、关爱弱势群体、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等特点,以确保律师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律所公平公正收费。(张健 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