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部、外交部的大力支持下,12月29日晚,犯罪嫌疑人冯某从法国引渡回国,这是湖北省公安机关首次以引渡方式成功缉捕境外逃犯。
2010年2月至2014年3月,犯罪嫌疑人冯某伙同其夫胡某(已判决),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总计3300余万元。2014年4月4日,该案被荆州市公安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而当年3月,冯某已潜逃出境。2014年6月12日,公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冯某批准逮捕;同年8月11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冯某出逃后,荆州市公安县公安局将该案层报至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并在公安部的指挥下坚持不懈地开展境外缉捕工作。2015年6月30日,法国警方依据红色通报将冯某拘捕,省公安机关遂通过外交渠道向法方提出引渡请求。今年12月初,法方同意引渡冯某。昨日16时许,冯某被公安部“猎狐行动”行动工作组成功押解回国。昨晚9时许,荆州市公安县公安局在武汉天河机场向其宣布逮捕决定。现冯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侦办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彭小萍 彭栋 安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