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获悉,2017年1月1日起,四川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新增广东、福建、宁夏、西藏、新疆、广西、内蒙古等7个省、自治区。至此,四川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将扩至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
四川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负责人介绍,因为成都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所异地制证设备尚在升级中,成都市范围内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暂不接受宁夏、西藏、新疆、广西、内蒙古5个自治区群众异地办证申请。其他市州符合条件的外省籍群众均可在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办。符合外省异地办证条件的川籍群众也可在外省申办。
自2016年7月1日,四川省实现居民身份证跨省市异地办理以来,办证范围从最初的11个省、市、区,扩大到26个省、市、区。截至目前,全省共接受20634次外省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审核签发36433条川籍群众在外省异地申请的居民身份证受理信息。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证件共办理了19156张。(夏修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