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工作进行动态评价
四川率先探索创建公安工作综合评价体系
乐山市井研县公安局马塔派出所从今年初到4月,在四川省公安厅的短信测评中连续四次出现不满意评价,经调查发现获差评的均为同一个民警。该民警因听力不佳,说话声音大而且语速快,同时由于性格较直,不太注重说话方式,导致部分办事群众对其服务有意见。乐山市公安局纪委会同县公安局研究后,调整了其岗位,今年5月开始,马塔派出所窗口未出现一条“不满意”评价。
这是四川创建公安工作综合评价体系中,通过“10630110”短信评价平台,对群众不满意进行处理的一个缩影。在这背后,是四川探索创建公安工作综合评价体系的实践。
日常动态测评知民意
“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提出,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关键是要紧紧抓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突出问题。公安工作干得好不好,最后还是要由群众来说。”四川省公安厅纪委书记李邵林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本着这样的思想,2014年,四川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探索创建公安工作综合评价体系。一方面构建评价系统,通过发送评价短信到“10630110”、在窗口安装评价器等形式,定向征求办事群众意见,开展“以民意引领警务工作”的日常动态测评;另一方面,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采取电话访问等方式开展公安机关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
为让综合评价系统全面反映全省情况,四川省公安厅多次专题调研,先后到十多个市州、30多个县、100多个基层所队了解情况,并研究制定了3个方面体系建设:建立“258评价指标体系”,即公安工作日常动态测评和政风行风测评两项为一级指标,下设执法公信力、窗口满意度、社区安全感、群众安全感、群众满意度5项为二级评价指标,再下设治安安全状况、打击犯罪力度、服务态度等8项为三级评价指标;建立内部监督评价体系,包括信访举报投诉件办理核查情况、考评工作监督两个部分;建立评价结果运用体系,从今年开始,省公安厅将评价结果纳入对市(州)公安机关年终绩效考评,占25%分值。
据李邵林介绍,评价系统由省公安厅部署建设,充分利用公安信息化建设成果,借力“互联网+大数据”,对公安窗口服务、接处警、案件办理、社区公安工作进行日常动态评价。
评价系统分为窗口评价管理、短信评价管理、政务中心数据管理等应用模块,评价数据产生后,系统会自动推送评价结果、统计分析、公布评价排名等。省、市(州)、县三级公安用户可在公安专网内登录相关平台,访问综合评价系统。市、县公安局可通过查看排名和各项指标分数,及时进行整改。
目前,四川公安部门共在办事窗口安装了4319个服务评价器,已接收各类窗口评价数据1262万多条,满意率达99%以上。四川省公安厅共发送各类短信57万多条,收到群众短信评价、各类意见和建议共计10万多条,满意率92%。
“公安工作综合评价体系,仅仅依靠内部日常动态测评是远远不够的,日常动态测评可知民意,第三方测评可晓民心。”四川省公安厅纪委副书记刘宇翔说,从2012年起,省公安厅就开始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
测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当前全省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满意综合指数各项指标的评价;二是收集社会各界对四川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三是四川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其他重要情况。
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政风行风满意综合指数为80.03%,达到“比较满意”水平,较2014年提高1.29百分点。
二次回访解决合理诉求
“您好,是王先生吗?请问您对这次民警执法行为哪里不满意呢?”11月28日,在南充市公安局服务监督中心,电话此起彼伏。7名工作人员正在对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工作进行回访,详细询问群众不满意的具体原因。
今年6月,南充市公安局服务监督中心正式运营。群众报警报案、在公安机关办理窗口业务、参加驾驶资格考试给出“不满意”评价之后,很快就会收到回访电话,工作人员会详细询问原因和诉求,并将相关情况以工单形式通过“南充民意警务平台”逐级推送,相关部门处理后,中心还会进行二次回访,如果群众的合理诉求没有有效解决,仍是回复不满意,市公安局将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6月11日18时许,南充市仪陇县公安局新政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新政镇三条沟村三组有人打架。经民警两次调解后,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收到测评短信后,报案人张某回复了不满意。
服务监督中心工作人员立刻对张某进行首次电话回访,向其了解不满意的具体原因。
张某说,对该起警情的处警态度和调解结果表示不满意。服务监督中心工作人员对张某反映情况进行了认真记录,并于当日以工单形式通过“南充民意警务平台”逐级推送至仪陇县公安局新政派出所。
新政派出所在接到工单后立即开展核查,并发现民警在该起警情处置过程中确实存在语言生硬、调解方式简单的情况,导致群众不满意。
查清事实后,新政派出所马上与报警人取得联系,诚恳地向当事群众表示歉意,并再次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派出所,在民警与村支书的共同努力下,让双方达成了共识。
6月17日,服务监督中心对张某进行二次电话回访,张某对公安机关表示“满意”。同时,针对处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新政派出所开展了相关的业务技能培训。
据记者了解,南充市公安局服务监督中心自运行以来,已对报警求助和窗口办事群众进行二次回访2000余次,二次回访满意度100%。2016年以来,南充公安综合评价日常动态测评群众满意指数始终位居全省前列。南充的做法,也在广安、宜宾等地推广。
倒逼公安工作水平提升
事实上,公安工作综合评价系统在市州推进,并非一帆风顺。
“刚开展这项工作的时候,个别民警有抵触情绪。有名刑警告诉我,侵财类案件很多,有些久侦不破,或者是案破了,但是现金被挥霍完,追不回来,都会让当事人给出不满意评价。”阆中市公安局纪委书记陈志玺说,但仔细一想,每一个地方都会出现这种情况,既然是这样,那这套评价体系对大家都是公平的。
为了推进综合评价工作落实,陈志玺去了辖区所有派出所,组织召开了十几次推进会,给每一位民警上思想课,“让他们深刻认识到,搞好这项工作就是搞好公安的本职工作,搞好这项工作还能帮助我们开展好其他工作”。民警思想高度统一、形成合力,几年下来,阆中市公安局的综合测评一直在全省183个县(市、区)中名列前茅。
“四川公安社会综合评价建设已经成为引领公安工作的风向标、公安队伍建设的晴雨表。平时基础工作做得扎实,打防管控工作到位,群众自然会给予满意评价。”四川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胡钢说,在评价过程中,公安队伍得到锻炼,民警素质得到提升。
据介绍,今年新增的“社区安全感评价”就是听取民警建议而来的,这意味着测评触角延伸至派出所,测评内容从接处警、办案、窗口服务,扩充到基层基础治安防控。
“其实,评价工作开展以来,纪委的工作方式也发生着转变。不再是单一的处理人,现在更多是在预防和教育。”李邵林说,对不满意评价,作为组织上要实事求是,区别处理,不能一味地问责,对民警因不作为、态度简单粗暴等失职渎职问题要予以问责,对确非民警主观过失、超出公安职责范围、法律法规无法满足群众诉求且民警作了政策解释说明,但群众仍不满意等情形,不应追究民警责任。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前三季度,群众对民警的投诉下降2%,涉警舆情下降33.7%,四川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下降12.3%;公安窗口服务指数上升11.82%,规范执法指数上升18.93%,社区安全感指数上升7.83%。
“这项工作还有一些地方需要改进和提升,但我坚信‘让群众对公安工作进行评价’的方向是正确的,这也是‘治本’之策。”李邵林说。(记者 马利民 通讯员 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