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全国检察机关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确定情况,在全国范围确定了163个检察院为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5家检察院榜上有名。
为进一步推进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活动。经各省级人民检察院推荐,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审查、公示,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意见,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批准,确定了163个院为“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要以“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为榜样,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不断加强和深化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检察委员会工作科学发展。
(任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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