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邀请市人大代表,赴市总工会开展企业用工管理重难点法律问题调研活动。记者从活动中获悉,今年1—11月,深圳两级法院共新收劳动争议案件15821宗,约占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10.61%,平均10宗深圳民商事案件中,就有1宗是劳动争议案。
数据显示,今年1—11月份,深圳两级法院共新收劳动争议案件15821宗,其中市中院新收5712宗,六个基层法院共新收10109宗。同期相比,新收劳动争议案件数全市两级法院下降12.3%,其中市中院下降2.59%,区院下降16.97%。从结案情况看,今年1—11月份,市中院结收案比86.47%,六个区法院结收案比97.41%。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今年我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总量虽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但依旧保持高位运行。”深圳市中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汪洪说。今年前11个月份,法官人均结案数284件,与去年法官人均结案数250件相比明显上升。
劳动争议纠纷呈现哪些特点?汪洪说,今年这类案件继续呈高发态势,占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10.61%左右。类型更加多样化、复合化,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劳动者诉求项目多,个案中经常出现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多种诉求,有的个案达十几项。
“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利用关联企业规避法律、滥用劳务派遣、排除劳动者法定权利等行为也易引发诉讼,反映出此类企业规范合同用工仍是首要任务。”汪洪指出,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出现较多因竞业限制、服务期约定、无纸化办公、不注重电子证据的固定与保全等易引发的争议,反映出此类企业与劳动者合作博弈的新困境。
针对上述情况,深圳法院设立劳动争议审判“绿色通道”,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宽(时效从宽)、二不(不预交受理费、不预交执行费)、三快(快立、快审、快执)”的劳动争议审判运行机制,简化审判程序,加快案件流转,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尽快得到保护。同时还将探索工伤案件民事、行政二审合一,从程序和实体上贯彻“双保护”原则,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