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电脑随机分案,源头上减少关系案、人情案;细分执行程序,杜绝一人一案;执行案件会诊制,解决疑难执行案……近年来,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浙江宁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在近日召开的宁波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上,宁波各县(市、区)法院院长签订责任状,将该市落实最高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向纵深推进。
“早在2009年,我们就牵头成立了市综治委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全市扎实推进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五大体系建设。”宁波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随后几年,宁波抓住解决执行难的关键环节推行了一系列举措,当地法院将执行程序划分为执行接待、财产查控、执行判研和强制执行四个阶段,由相应的组负责不同阶段。同时,大力推进司法网拍,并加快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使执行法官和律师之间坦荡交往,清楚做事。
12月初,宁波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明确了32个市直部门的具体职责,以汇聚力量,推进宁波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例如在深入推进执行查控系统建设中,宁波市中院与市国土资源局签发协作纪要,建成并上线运行不动产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全市范围内房地产的批量网络实时查询。
目前,宁波市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正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应对“执行难”的局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余红艺表示,就是要形成“支持法院执行责无旁贷、服务执行联动配合、拒绝执行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